香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爹不详,娘不爱,逃荒后她占山为王 > 第一卷 第228章 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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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玉谨蹙眉,缓步走到满脸通红,身子像一只烤熟虾米的王书明面前。

    “她带了多少嫁妆过来?”

    王书明想了想,结结巴巴。

    “五、五两?”

    他从不理家事,一心埋头读圣贤书。家里家外,是他娘和胡燕共同操持。家里几十亩地,雇了佃户,他爹也忙。

    是以胡燕嫁妆什么的,他不清楚。

    他娘与胡燕日渐不睦,难道就是胡燕嫁妆被用了造成的?

    他娘也真是的!

    没钱问他啊,他可以去抄书,去卖字画,私塾的束脩加起来,一个月也远不止这五两,何苦背个名声!

    他竟不知家里,困难到要动用胡燕的嫁妆了?

    “什么五两?明明是十两!”

    胡燕愤怒地嘶喊。

    殊不知王老爹、叶婶子若在此,一定会把这厚颜无耻的女人,再吐个唾沫洗脸!

    当初王家看上胡燕,无非因为媒婆吹得天花乱坠,说胡燕贤良淑德,屁股大好生养。哪里是瞧上她那点嫁妆?

    十两银子,还不够给王书明买两本书!

    只是当时一叶障目,老两口信了媒婆最关键的说辞——胡燕旺夫!王书明本人,则是看中胡燕比较艳丽的样子……

    反正一场孽缘。

    胡燕与婆家不睦的关键原因,在于婆婆管家,把持很紧。满心以为嫁过来,能当家做主的胡燕,大失所望……

    十两嫁妆,是她自己花掉的。

    当然,王家老两口此刻不在,王书明与吃瓜群众不知情,没办法驳斥这女人。

    现场有些心软的女人,还同情起胡燕来——果真如此,王家太不地道了?

    十两银子可不是个小数目!

    在这样的声讨中,眼见舆论失控,要偏倒向胡燕。李绍恨铁不成钢,瞪了眼王书明。

    “你爹娘在哪?身上带钱了吗?还她嫁妆,让她走!”

    他一时怜才,留下王书明,没想到像是留下了一个祸害?

    王书明脸涨得通红,活像只水煮虾。

    他哪来的钱?

    买纸买笔问老娘要;身上有一文钱,回房胡燕都要收走。说怕他与同窗去喝酒,不肯读书,她得督促他上进……

    活了二十多年,他和他爹一样,兜里就没有几个铜板。

    你叫他还钱,他拿什么还?

    一时之间,听着胡燕在那撒泼哭闹,李绍都想下令,把这两个人一起扔进寒潭……

    公玉谨对脑门上全是汗的王书明淡淡开口。

    “我借给你十两,以后你替我做事还钱,如何?”

    王书明一听,好似抓住了根救命稻草,连忙用力点头。

    “好!”

    公玉谨随手摸出两个银锭子,一个五两,递到王书明手中。

    他也不怕对方赖账不还。

    不还钱便取命!

    只是这场闹剧该收场了——他们还有许多事要做,不能一直耗在这扯不清的琐碎事上。

    王书明拿到钱,一下子脊背挺直了。攥住两锭银子,走到胡燕面前。

    这会儿,他对其的最后一丝感情,也彻底磨灭了。将两锭银子,狠狠砸在胡燕怀里!

    “带着你的嫁妆,给我滚——王家家门不幸,才会娶进来你这么个败坏门风的女人!”

    胡燕把掉在地上的银子捡起来,面露冷笑:“就你这么一个百无一用的废物,还带着对拖后腿的老东西,老娘早就不想跟着你了!”

    王书明被气得吐血。

    暴戾之气涌上来,又想要揍她。死死控制住,攥紧拳头,扭头瞧向两个儿子。

    “你们两个呢?是随你们娘走,还是跟爹、爷爷奶奶一起留下?”

    两个儿子虽不孝,庆幸还小,留下他可以慢慢教。跟着他们娘去,这一辈子铁定毁了。

    然而他的最后一线希望,再次落空。

    两个儿子,义无反顾站到他们娘那边。

    他们娘疼他们,有好吃的好玩的都留给他们。而他们这爹,只知道死读书。四肢不勤、五谷不分。一路过来,总是拖后腿那个。

    离了人照顾,他们爹指定得惨死,别说护着他们呢?

    何况现在还欠了外债,估计回头就得被债主卖了!

    没用的爹,有钱有能力的娘,那还用选吗?

    目送胡燕母子三人,在无数道异样的目光下,抬头挺胸走出前哨营。王书明像个泄了气的皮球,瘫坐在地。

    林思泠冷冷上扬了下唇角,看着数道鬼鬼祟祟的人影,从流民中蹿出,偷偷尾随上去。

    既恶毒又愚蠢的泼妇。

    如果临走,不贪心要那十两银子,他们母子说不定迷失在三不管地带时,能活久一点。

    但现在,哪怕稍微远离前哨村,便会遇害。

    自食其果,不值得同情!

    收回视线,她忽然微微一愣,发现殷黑不在了。

    怎么回事,明明刚才还在这里!难不成……追踪离开的那些人去了?

    李绍上前,将王书明拉起,拍掉他一身的土。

    其实他们蠢,早该看出来这小子身份与众不同了——一众泥腿子都穿的上衣下裤,唯有他、公玉谨、王书明,三人穿的代表文人身份的长衫。

    只是王书明的长衫,经过长期摸爬滚打,褴褛下摆又紧扎在腰间,他没注意看。

    “还发什么呆?快去将你爹娘接回来,这附近可是有野兽的!”

    老两口被留在荒野,老实呆着还好。若是乱走,指不定会迷路,那就可能遭遇危险了。

    王书明一个激灵,立即爬了起来。

    纵有千般不好,这人至少有一处可取——

    他孝顺。

    努力读书,也是为了光耀门楣,满足爹娘的心愿。

    临走前,他恭恭敬敬,对公玉谨躬身作揖。

    “小公子,谢谢你!你的钱,我一定想办法尽快还上。”

    公玉谨微微一笑,看李绍一眼:“不用还我,你以后还桃源村就行了。”

    李绍哈哈一笑,用力拍王书明肩头,嗓音豪爽。

    “小子,我们这支队伍,三教九流差不多聚齐了,唯独差个教书夫子!以后,等时机成熟,你就在前哨村开私塾,当先生,挣钱还钱吧!”

    虽然不能入籍桃源村,不过,为了孩子,家长们想必愿意辛苦些,把孩子每天送来前哨村走读。

    况且随着时间推移,王书明能通过泠姑娘的审核呢?

    王书明眼睛亮堂起来,整个人像是得到救赎一样,焕发勃勃生机。

    “你们……愿意聘请我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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