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科幻小说 > 规则怪谈:我在惊悚世界嘎嘎乱杀 > 第二百零四章:第二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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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珩一阵脸红。

    平时他们这些公子哥在一起,从来都不提“钱”这个字,必定要提的时候,也会换种说法。

    “孔方公”,“黄白之物”。

    总之,说出这个字就像被铜臭熏臭了一样。

    一定是被黎灵那个问题把脑子搞乱了,才会脱口说出这个字。

    可是心里又有一个小小的声音问他。

    “衣食住行哪一件不是用钱买来的?”

    “不提钱是因为不缺钱,真到无米下锅的时候,还能做到如此清高,视钱财如粪土吗?”

    晚上裴珩没有去歌厅,而是等在歌厅门外。

    黎灵下班出来,他迎了上去。

    “黎小姐,你说得对,我现的还没有赚钱的能力,不该挥霍父母的钱财。”

    “我现在没有车,你还愿意让我步行送你回去吗?”

    黎灵打量一眼他身上的学生制服,笑了笑没说话。

    默默看了一眼路边的黄包车,迈步朝家的方向走去。

    不管这话有几分真诚,能坚持多久,起码这一刻裴珩的眼神是很真诚的。

    裴珩跟在她身边,想说点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严格意义上来说,两个人脱去酒客与舞女的身份,只是陌生人。

    这个时候提起与身份有关的话题显然不适合。

    裴珩沉默半晌,眼看快到昨晚黎灵下车的路口,终于憋出一句话。

    “我对你没有恶意,也没有看不起你,只是想和你交个朋友。”

    黎灵停下脚步,抬头眸色深深的看着他。

    “我也很想和你交朋友,但是你太穷了,除了父母给你的,你一无所有。比我还不如。”

    “你什么时候能赚钱养活自己了,再来找我吧。”

    这是黎灵的真心话。

    不管她让自己变得多优秀,从事过舞女这一行,就是她身上永远无法抹去的污点。

    也已经注定,裴珩的父母不会接受她。

    她只能要求裴珩做出改变,变得强大,不需要依附父母。

    到时两人完全可以去另外一个城市生活,或者出国结婚,选择会多得多。

    当然,她也可以自己赚钱养裴珩。

    虽然难,办法总是有的。

    但是,长期不对等的关系,难免滋生其他矛盾。

    她辛苦赚钱养家,他却嫌弃她不温柔不浪漫,再搞个小三小四什么的。

    这种受累不讨好的事她才不做。

    总之,裴珩自己立不起来,别人再着急也没法用。

    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黎灵都没有再见到裴珩,不知道他是生气不理她了,还是有了别的找乐子的地方。

    黎灵心里不担心不着急是不可能的。

    却又一直抱着一点希望,裴珩轮回十世百世,本质上也还是裴珩,一定不会甘心当软骨头的。

    这段时间她也很努力。

    当舞女虽然不体面,地位低下,收入却比普通女工高得多。

    黎灵把歌厅当成后世的那鱼,不得罪酒客也不迎合,踏踏实实靠每天的打赏也能赚点小钱,生活也渐渐好了起来,并且在月初搬了家,新房子也没有好太多,至少是个独门独院,不用再听别人的闲言碎语。

    弟弟的体弱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光吃药作用不大。

    更需要平时的调养和适当运动。

    新房子的小院比之前大一倍,黎灵沿着院墙种了一圈青菜,让弟弟每天帮忙浇水松土。

    黎灵每天会去菜市场买一小块肉,给弟弟煮一点瘦肉粥,再加点青菜下去。

    运动多了,营养也比之前好了。

    弟弟起初走动一会儿就气喘吁吁小脸发白,一段时间后情况也渐渐好了很多。

    生病看医生的次数也减少了。

    黎灵和弟弟的生活在一天一天变好。

    裴珩这段时间却深受打击。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这样笨,想破脑袋也没能想出一件赚钱的工作。

    起初他想买诗。

    这个行当自古有之,很多后世推崇的大文豪都做过,不丢人。

    可是接连几次投稿给报社,都如石沉大海,没有得到回音。

    真的很扎心!

    他一直认为自己颇有文采,诗社每次举办诗会,他的作品都能名列前茅。

    一定是报社那些人不懂诗!

    但是,懂不懂的不重要,重要的是卖诗这条路走不通。

    裴珩又想到了写小说。

    这种东西上不得大雅之堂,不过是些笔墨游戏,用来打发时间的东西而已。

    以前他是有点看不起那些小说作者的,即使对方是热销榜上的榜一大哥,也不被他放在眼里。

    不过,为了赚钱嘛,受些委屈也是能接受的。

    奈何小说投稿到报社,同样没有被发表。

    裴珩有点崩。

    自以为傲的才华一再被否定的感觉,没有经历过的人不会懂。

    裴珩一气之下约上之前经常一起玩乐的同学,在最好的餐厅摆了一桌。

    酒菜都要最好的,吃着喝着,感觉心情好多了。

    他又不是穷得吃不上饭,等他毕业想做什么父母都会帮他安排好,为什么要自己赚钱那么辛苦?

    他就应该趁着现在纵情享乐,才不负青春年少大好时光!

    酒足饭饱一行人走出餐厅,边商量着接下来去哪消遣。

    裴珩一眼看到了马路对面的黎灵。

    天气进入初冬,黎灵穿着一身旧得发白的棉旗袍,头上包着块格子围巾,身边跟着个十来岁大的小男孩,正在向黄包车车夫推销棉手套。

    手套是藏青包,厚厚实实,一看就是自己做的。

    黎灵笑得温婉甜美,声音轻柔,“大哥你先戴上试试,感觉好再买。”

    “用的都是全新的厚棉布和山东来的棉花,掌心这里加了一层皮子,几年都用不坏。只要两块钱,真的很划算的。”

    车夫试戴后,有买的有不卖的,黎灵都笑盈盈地道谢,收到的钱交给身边小男孩,让他收起来。

    转身时也看到了裴珩,目光意味深长地从他和他身边的公子哥们身上扫过,拉着小男孩走开了。

    裴珩突然感觉脸皮发烫,甚至不敢去看黎灵。

    同学催他:“看什么呢这样出神,我们已经商量好去千乐门舞厅跳舞,就等你了。”

    “我突然感到头疼,不去了。”

    裴珩逃也似的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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