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修真小说 > 长生从御云雾开始 > 第十二章 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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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术:五禽戏】

    【道则:无】

    【进度:第四阶段猿式(55/100)】

    【领悟:擎云(激发出了部分控雾之能)】

    白云楼望向玉符所凝成的信息,一遍遍地读过领悟一栏。

    洗髓过后,对五禽戏有些益处,提升几点进度,意料之中,这点增长不算什么,之后修五禽戏的速度,定会比起原先,快上一些。

    不过令他惊讶的是,领悟会有那么大的提升,出现擎云两字。

    白云楼抬起头,吸了口气,按照导引之术牵引体内气机,招了招手。

    双手顿时好像抓住实物,用力一扯,牵动如絮般的雾气流动。

    一尺,两尺,五尺,直至……周身一丈!

    云雾缭绕,以他为中心,渐渐形成一个龙卷。

    御雾可不仅仅是为特效花哨,操控之下,白云楼双腿微弯,继而猛地绷直,起身一跃。

    周身雾气汹汹,汇成云流,一同涌向白云楼的脚下,拥簇着他,提升浮力。

    原先顶多能跳三尺,如今却翻了一倍多,离地足足达六七尺!

    大半月前,碰到郭兴旺在空中如同鸟儿一般滑翔时,云气涌动,未尝不是如此借力。

    白云楼操控雾气生疏,浮上半空到顶端时,再无余雾供他落下,脚下一散,径直向下跌落。

    小金唳叫一声,摆动双翅飞起,掠至白云楼的身下护主。

    但它太小,托举不住,仅仅迟缓坠下趋势。

    最后一人一雕摔在地上,白云楼倒吸一口冷气,揉着屁股起身。

    “控雾这个能力,好像来自我的身体,不像弋射箭术,因为领悟才掌握的。

    所以需要适应,慢慢熟悉。”

    白云楼举起手,操纵云雾,凝成一条小蛇,绕着手指盘桓。

    他的玩心大起,又伸出了左手,御出一条长蛇,继而使其两者,猛地相撞!

    嘭!

    声音很轻,雾气对头碰撞之后,如烟消散。

    “往后多多这样练练,甚至用雾尝试勾勒出来具体形状,对我御雾提升应该很大。”

    白云楼皱皱眉,觉得心神稍倦,立刻停下。

    “这还消耗我的精力,不浪费在这上面了。”

    “小小一截洗髓草就能让我御雾本领大增,如果吃完那一整株,甚至可能架雾飞了!”

    “可惜。”

    白云楼抓起了小金,撸撸似硬了点的羽毛,“你可不能白吃,得干活狩猎啊。

    刚刚闪着金芒,那么唬人,今日让我瞧瞧,是否掌握了什么神通。”

    “走,上深泽里找大货!”

    ……

    越往深处,周围雾气越发浓郁,不过变化不甚明显,倒是寒气加重,肌肤能轻易地感受到。

    白云楼驻足停下,望着眼前覆盖地面上的一层薄薄白霜,哈出一口气。

    “听说界牌山原往南这块地方,方圆三五十里,唤作‘白霜野’,果真是有霜啊。”

    因为一直在赶路,所以他虽穿的略薄,但并没有感到多少冷意。

    稍作适应,白云楼一头扎进了白霜野,没有什么明显路径,只到处逛,走了一俩时辰,颇有收获。

    此处鸟禽确实多了一些。

    不过等他追着一只陆禽,抓到手后,快快乐乐放入鸟篓,忽而发现,自己分辨不出方向了。

    白云楼扇扇手掌,眼前雾气如浪一般,朝着两侧排开。

    左右张望,地形地势平坦,完全没了标志性的物什。

    “第一次进,找不到路,还得多多摸索摸索,熟悉熟悉。”

    他不担心什么,因为还有雏雕指路。

    小金此刻站在他的肩上,双目环视一圈,帮着搜寻猎物,不时会飞起身。

    它的杀伤不弱,爪子尤为锋利,一个猛扑,足以将一中型鸟禽一击致命。

    但是小金狩猎经验还太稚嫩,不会隐藏,往往瞧见猎物,但是没等冲上前去,猎物便逃窜走,眨眼功夫不见踪迹。

    小金真正作用在于,它的一双利眼,格外敏锐,对发现猎物的踪迹,帮助极大。

    这不,此时,它锁定某个方向,有所发现,往前一掠而去。

    白云楼熟练取下了弓,攥在手里,跟了过去。

    不一会儿,拨开一片雾丛,就看到了黑壤地面上的一串脚印。

    每个脚印共有四趾,三趾在前,一趾在后,脚趾不算太短,趾端似有一点扎入地面,应该是有锐爪。

    这是较明显的陆禽脚趾。

    雾泽六大禽类,每种因为生活环境差异,各自体型上也有不小差别,脚趾即为其中一项。

    前段日子,白云楼刚向一位老禽民学会了脚趾判别法,比如差异鲜明的鸟,涉禽脚趾较长,游禽因在水中,演化出了脚蹼。

    攀禽多为对趾型足,两个向前,两个向后等等。

    了解它们并非无用,根据这些,再凭经验,以及环境,有些老道禽民,可以进而知晓鸟的活动范围,进而守株待兔。

    耐心好的禽民,为了抓捕一只大货,蹲守一个地方十天半月,也是常见的事。

    听旺财说,他的那个亲戚,能够猎到帝雉,就是在东边的‘小灌丛’,守了将近一个月,才到手的。

    “白霜会不断地从雾气中结出,这里脚印上的白霜还没再次凝结,说明没走多远。”

    “沿着这个方向去追!”

    陆禽通常善于奔走,不善于飞,撑死来个纵跃,滑翔几丈远而已。

    否则的话,光凭脚印,可追不上。

    特意来白霜野,是因为这里有‘飞龙’花尾松鸡。

    此鸡即是陆禽。

    白云楼抬起头,借助雾气流动,观察一番风向,确定脚印方向是在逆风位置,才跟上去。

    陆禽通常不仅是有较宽阔的视野,还有颇优秀的嗅觉,如果是在顺风,恐怕还没靠近,就被闻到。

    自从穿越以来,白云楼在雾泽中混迹也算有段时日了,这些经验,早谙熟于心了。

    ……

    良久。

    一团好似雾丛的浓厚雾气中,白云楼身子半蹲,望着远处正觅食的一只陆禽。

    云雾是他突发奇想凝聚出的,可以遮掩住了自己身形,算是御雾妙用之一。

    方才一阵狩猎,尝试雾气附在箭矢之上,可以极大增强威力。

    在他面前数十丈外,那只陆禽浑身黑褐色,和冬天里没了绿意点缀的枯枝颜色很像,在黑色参杂的土壤地面行走,这是最好的保护色。

    最关键的特征,还是它的尾部,褐色带着白缘,且夹杂着锈红图案。

    毫无疑问,这是一只花尾松鸡。

    “哈哈,撞大运了,居然让我碰到这玩意儿,今日合该我白云楼吃肉!”

    白云楼咧了咧嘴,感觉有点凉意,左右互相搓搓胳膊,抽了口气,一点点地往前挪动,眼前盯着,馋涎欲滴。

    “松鸡是出了名的大补,一只值老多钱了,如果从我手底下溜走了,老子能亏一年。”

    小金捕猎水准还不娴熟,白云楼让它老实待着,唯恐惊走那只松鸡,可就亏到姥姥家了。

    碰到一只,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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