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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谨也回到了高平郡。
作为朝堂任命的高平郡守,于谨本身就在高平郡很有威望。
在驱逐了胡琛和宿勤明达之后,高平的叛军基本上都去投靠泾州去了。
在经历了长期的囚禁之后,又听说宿勤明达也被胡琛猜忌,投奔秦州的莫折天生后,万俟丑奴最后还是决定投降于谨。
不过这时候已经晚了,于谨麾下已经有足够多的人才了,按照军中的规定,万俟丑奴和亲信部曲最后编成一个百人队,由万俟丑奴担任旅帅。
万俟丑奴随着于谨返回高平郡之后,于谨就交给他一个任务,让他领着部曲去高平郡北面的草原上招募游牧部落参军打仗。
此时的高平郡,属于农耕和游牧的交融区,郡内有大量的羌人、高车人的部落,一旦开战这些部落可能就会南下劫掠,所以正常情况要打仗就要先征召这些部落,他们可以充当轻骑兵,也可以减少战后治安的威胁,可以说是一举多得。
万俟丑奴本身就是高平郡的军主,他在这些部落中有些威望,所以于谨才派遣他做这件事。
随着时间的变化,万俟丑奴对胡琛的那份忠诚也越来越淡了。
没办法,形势比人强。
部族人口都在苏泽的控制下,而胡琛以一州之地怎么可能打得过苏将军六州二郡?
见识过苏泽军中精锐的万俟丑奴,更是觉得苏泽实力深不可测,之所以留着泾州不打,恐怕是有大野心的。
既然如此,万俟丑奴干脆就安心的在于谨麾下效力,大不了日后有机会招抚胡琛的后人,也算是还了他往日的恩情。
一旦思想发生了转变,人就立刻不一样了。
万俟丑奴也决定要好好完成这次任务,在于谨面前露上一手,换句话说,他也想要进步了。
“万俟旅帅,我们能沿着那条河去看看吗?”
唯一让万俟丑奴有些不满的,是被于谨派到他军中的这个军司马。
在这次出征前,苏泽再次对军制进行了调整。
在各百人队之中,都设置一定人数的军司马,这些都是能读能写的读书人,他们的工作就是监军和军营中的文职。
军司马在军中没有指挥作战的权利,但是在军中的作用也很大。
统计军功,执行军法,这些事情都要军司马插手,有的甚至还要兼任医官。
被于谨派进他军中的是个娃娃,陈崇今年才十一岁,就已经成了万俟丑奴的军司马了。
对于这个娃娃兵,一开始万俟丑奴非常的轻视,但是很快就发现,六镇出身的陈崇骑术射术都笔记还要精湛,除了个头稍微矮点,陈崇的骑射技艺竟然是整个百人队中最精湛的!
除此之外,这位军司马还能读能写,对百人队的后勤和军法都执行的很有章法,隐约威望已经可以和自己比肩了。
真是妖孽啊!
后来听说了这陈崇是苏泽麾下猛将陈顺的亲弟弟,万俟丑奴这才觉得合理了一些,原来是六镇将门子弟啊。
在陈崇随着独孤信抵达永乐城后,陈顺就向苏泽求了恩典,让他的弟弟前往崇文阁习文。
陈顺是想要让弟弟走文臣路线的,这年头打仗的战死概率太高了,这个弟弟脑子最好,如果让家族走出一条士人的路子,那也好过从小苦练武艺。
但是显然陈崇不是这么想的,他在崇文阁中学习成绩优秀,就连负责教导的王思政都称奇,但是在听兄长说要打仗之后,立刻主动报名要从军。
陈顺为了这件事和弟弟大吵一架,但是陈崇极有主见,甚至还说动了王思政帮着他上书请战。
最后是苏泽大笔一挥,从崇文阁的读书人中招募了一批愿意从军的,让他们去军中担任军司马。
这下子陈顺才让了步,军司马他营中也有,在他看来就是军中夫子,既然不是直接打仗,那陈顺也同意弟弟从军了。
陈崇被分配到了万俟丑奴的百人队,成为他的军司马。
“为何要沿河而上?”
陈崇说道:
“这条河上游应该有草场,我们可以去看看有没有部族可以招募。”
万俟丑奴的不满达到了极点,他不满的说道:
“高平郡的地图就烙在我脑子里!这条河上游是戈壁,不可能有部落的,我们明日就渡河向西!”
陈崇倒是不动怒,而是说道:
“此次出行前,崇文阁王检校希望陈某能绘制高平郡的郡县图,我需要去上游绘制地图。”
听到这里,万俟丑奴泄了气。
王检校就是王思政了,王思政就任检校郎后,依然兼着崇文阁教习的位置。
不过他不敢自称是这帮崇文阁学子的老师,他们名义上的老师是大将军苏泽。
换句话说,这些学子都是苏泽的学生,算是将军门生。
万俟丑奴想起了陈崇的地位,检校郎是什么身份,他一个百人队的旅帅是没办法得罪的。
早知道早点投降了。
万俟丑奴不由的后悔,当年于谨开出的条件是偏将,如果当时就从了,现在万俟丑奴说不定也是幕府参将,地位应该在王思政之上了。
可是没有如果,万俟丑奴不过是个旅帅,陈崇虽然也只是他军中的司马,但是人家有个苏泽亲卫将领的哥哥,还有一个担任检校郎的恩师,人脉是自己没法比的。
绘制郡县图也是苏将军的命令,不少军司马都兼任这差事,万俟丑奴只能同意沿河而上,接下来的场景让他有些傻眼。
万俟丑奴说自己熟悉高平郡倒不是吹牛。
他年轻的时候好结交豪侠,在高平郡各部都有人脉,踏遍了整个高平郡。
所以高平郡哪里的草场肥美,哪条河流在什么位置,他都是一清二楚的。
这也是于谨还要任用他的原因,有些事情只有本地人能做。
让万俟丑奴惊讶的,是这条河流的上游竟然真的是一片草场,虽然草木稀疏,但真的是草场。
十年前的时候,这里还是荒地啊。
这时候陈崇说道:
“这条河流水清,王教习曾经说过‘水清则草丰’。应该是这些年来气温升高,这片荒地开始长草了,泥沙就不再裹入河水中,水就自然清了。”
陈崇说的每一个字万俟丑奴都懂,但是连起来他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难道看河流的清浊还能分辨上游的草场情况?
还有这么神奇的事情?
万俟丑奴对崇文阁产生了好奇,这里到底学的什么神奇的东西啊?
万俟丑奴再次起了上进的想法,自己再努力立个功,将儿子送到崇文阁读书?
万俟丑奴这种豪帅也是能屈能伸,既然要让儿子读书,那就要结交好陈崇,他的态度立刻转变了。
“还是陈司马厉害,今日就在这里扎营吧。”
他的部下立刻开始搭建临时的帐篷,将随军携带的牲畜放出去吃草。
随军携带牲畜,这是游牧民族能够奔袭万里打仗的关键科技。
牛羊可以产生奶制品,满足士兵的食物需求,而这些游牧民组成的军队,也都是半牧半兵,放牧本身就是他们的种族天赋。
牛羊可以自己走,不需要民夫运输,只要沿途能找到草场,就能一直行动下去。
所以对于游牧民族的军队来说,寻找草场就是一个将领最重要的能力。
陈崇有这个本事,自然也能得到士卒们的拥戴。
万俟丑奴下马将手插进土里,这片土质还很稀松,这里果然是荒漠转化成的草场,他更是坚定了要让儿子去读书的想法。
万俟丑奴刚准备解甲,突然脸色一变,他迅速扯开嗓子喊道:
“不许解甲!上马!”
陈崇是第一个上马的,他骑着马跟上了万俟丑奴问道:
“旅帅,发生什么事了?”
万俟丑奴赞许的看着陈崇,陈崇这样的人当兵也是一等一的,他说道:
“有人。”
“有人?”
陈崇四下查看,却没有发现敌人的踪影。
万俟丑奴笑着说道:
“这就是吾的本事了,只要侧耳听地,吾就能听出马蹄齐震的声音,前面不远处有马队,儿郎们打起精神来!”
果然这些胡人军主也都是有两手绝活的,这是他们长期战斗中积累的经验,陈崇收起看不起万俟丑奴的心思,跟在他身后准备接战。
果不其然,按照万俟丑奴所指的方向,陈崇也听到了武器碰撞的金戈之声,万俟丑奴下令所有人拿出武器,果然在不远处发现了两支交战的队伍。
“那是将军幕府的商团!”
陈崇立刻认出了其中一方的旗号,就在陈崇拍马准备去救援的时候,万俟丑奴拦住了他。
“光有旗号怎么证明是将军幕府的军队?万一是埋伏呢?”
“那?”
“先绕过去,等他们疲敝了再上。”
陈崇思考了一番,这确实是对己方最正确的方法,他听从了万俟丑奴的命令,慢慢的向战场逼进。
围攻商团的马匪看到了官军,失去了战斗的想法,他们开始转身逃跑。
这时候万俟丑奴才下令追击,一举将这伙马匪拿下。
让众人都意外的是,身材矮小的陈崇竟然一马当先,带头冲进了敌阵。
就在万俟丑奴亲自斩杀马匪首领往回赶的时候,一名手下冲过来说道:
“旅帅!有神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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