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在北极圈当地主 > 第65章 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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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睡觉前。

    逢山与部落火种沟通。

    脑海中浮现茁壮燃烧的火种,在火光照耀范围内,纳什坐在火塘边静静的发呆。

    那只交过保护费的白羽老鹰站在火塘石块上,周围又多出几只白黑羽毛的老鹰,不过它们不敢靠近火塘。

    而从苔原移植的苔藓植物,在火种火光照拂下,根系缓慢向土壤深处探索。

    播下的蔬菜种子,躺在土壤里,逢山能清晰感受到外壳内蕴藏的勃勃生机。

    一切都会变得更好。

    逢山抱起可乐塞进被子里,很快进入梦乡。

    ......

    10月3日。

    天亮时间:09:03:37

    零下5度,湿度80%,阴,有雨夹雪,东风3级,未来三天极北苔原区有大规模降雪预警。

    挂在墙壁上的气象接收器,显示每天天气即时信息。

    以前功能简单的温度计已经被逢山收起来,换上从费尔班克思带回来的新设备,来自钛星公司赠送的礼物。

    可以同步接收美国国家气象局信息,不仅能接收当天最新的天气,还能提供未来一星期的气象情况。

    可惜苏珊大妈出事前没时间安装,要是安装上就知道凯维克营地有暴风血。

    未来三天极北苔原区有大规模降雪预警。

    原本每次有大雪预警都是凯维克营地会在无线电台里发出提醒。

    现在苏珊大妈被棕熊袭击,送到费尔班克思治疗。

    逢山主动接下这项工作,打开无线电台,在频道里发出大雪预警消息。

    电台里老登们对逢山表示感谢,自然又刷一波新好感度

    别小看这小小的大雪预警,对于极北苔原区生活的人来说,这是救命的消息。

    收到预警就能做出应对措施,提前准备食物、柴火,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每年阿拉斯加都会发生被冻死的惨剧。

    跟老登们在电台里嘻嘻哈哈聊完天。

    逢山开始一天的工作。

    在极北苔原生活,看似轻松惬意,可只要不想偷懒,就有忙不完的工作。

    山洞木门修好,就要把物资搬到山洞里,前段时间收集的柴火消耗不少,马上黑皮他们来皇冠领,木材消耗会更多,提前要准备好。

    还有食物方面,小花怀着孕,总不能天天吃熏肉、风干肉,对胎儿不好。

    唉!

    掰指头算一算,全都是事。

    逢山想想就头疼,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饭。

    这时。

    大巴车门从外面推开,纳什走进车里,逢山正要招呼,却看到纳什面色凝重,“Khilla,狼群来了!”

    狼群来了?

    逢山脸色骤变,放下手里的活,抓起墙上的56半,“在哪?”

    营地附近出现狼群可不是什么好事。

    来阿拉斯加有段时间,逢山对荒野动物也有了一定了解。

    对于极北苔原生活的人来说,棕熊危险性最大,而狼群破坏性最大。

    因为只要出现狼群,周遭生活的驯鹿群就会远远逃离,对于依靠狩猎为生的极北苔原人来说,驯鹿是食物、是钱,没有驯鹿就代表死亡。

    棕熊危险,不靠近就行,并且棕熊听到枪声就会离开,走远远地。

    然而狼群却不会,尤其在冬季,饿疯的狼群会奔袭上百公里捕食一切可以食用的食物,但凡有狼群出现的地方,任何动物难逃狼口。

    甚至有些时候,狼群敢进入偏远村庄专门袭击人类,就在前几年一名32岁的女教师在外出散步途中遭遇狼群袭击身亡,死状极为恐怖,身体被狼群撕碎。

    在阿拉斯加狼的种类很多,而占据顶级掠食圈的狼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北美灰狼,一种是阿拉斯加苔原狼。

    这两种狼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生犬科家族成员,属于食物链上层的掠食者,通常群体行动,饥饿时候连棕熊都敢攻击。

    逢山走出大巴车,一具驯鹿的尸体横陈在地面,已然被狼群啃食得只剩一堆皮骨。

    王子正抱着一根驯鹿腿骨嗦拉。

    “在哪发现的?”逢山蹲下,看到驯鹿骨头上狼牙啃食的痕迹。

    纳什指着月光森林方向,“森林边缘,很多狼。”

    狼群怎么出现在营地附近。

    逢山皱起眉,转而眉头舒展开。

    最近营地狩猎不少动物,又是熊又是驯鹿,血腥味肯定被狼群嗅到。

    思索片刻后,看向纳什,“马上要下大雪,先把物资搬到山洞里,然后去找那群狼,把它们赶出皇冠领。”

    随后又轻轻踢了一脚王子。

    “这两天不准去河滩收保护费,外面有狼群,就你这点肉还不够塞牙缝。”

    呜呜!!

    王子按着驯鹿骨头发出护食低吼。

    逢山一巴掌甩到王子头上,敢护食,分不清大小王。

    吃过早饭。

    两人开始忙着搬运物资。

    还好山洞就在大巴车后面,物资装进雪橇车,三两步就拉到山洞口。

    一箱箱物资搬进山洞,可惜没办法在洞里面装灯,依靠煤油灯在黑漆漆山洞里行走,还有点渗人。

    倒是山洞那些军火有些碍事,占用大量空间,前两天忘记跟弗兰克提这件事,只能暂时把物资堆放在山洞过道两边。

    直到把物资全部搬到山洞,时间已经来到下午。

    简单吃过午饭。

    两人准备去找狼群的麻烦,敢在皇冠领狩猎,茅坑里打灯找死。

    考虑到狼群超强耐力,肯定不会只停留在一个地方。

    2000平方公里的皇冠领,到处是可以躲藏的地方。

    逢山做好持久战打算,在领地停留几天,最好是把掠食动物全都驱赶出皇冠领。

    有了纳什,携带的物资就能更多一些。

    帐篷、睡袋、防水布、野餐用具、肉干、调料...

    武器方面,纳什终于不用他那把手工弓箭,跟逢山一样挑选了一把56半。

    王子和可乐肯定要带上,营地没人,万一出现其它掠食动物入侵营地,它俩就是一盘菜。

    准备好后,全家出动。

    逢山锁紧大巴车门,工棚和山洞都检查一遍,没有遗漏后,带队一头扎进苔原。

    第一站先来到纳什发现驯鹿尸体的地方。

    是森林与苔原的交汇处,雪地上清晰可见狼群的脚,还有拖拽痕迹,驯鹿的尸骸碎片散落到处都是。

    检查完现场痕迹,逢山捡起一撮黑色狼毛,掏出细草绳,脑海中想着找到此毛的主人,手指快速在草绳上打个结。

    随后心中升起无法形容的预感。

    逢山抬头望向月光森林西北方向,占卜显示狼群的方位。

    “找到它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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