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科幻小说 > 这很末世 > 100:厉不厉害(感谢秋秋我的秋秋_的盟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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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气一天天变凉,两人出去时偶遇了钱婶一次,钱婶远远的看见林朵朵和一个枯瘦的男人走在一起,背着筐子在田野里,她没有靠近,也没说什么,只是远远看了片刻。

    她还记得去年那个高高壮壮戴着墨镜的男人,在很久前忽然消失了,林朵朵说他去找庇护所了,两个人没有一起走,钱婶得知后只是叹了口气,后来看见林朵朵一个人骑着三轮车去拾荒,孤伶伶的,她总是有些摇头。

    那个人没带林朵朵一起,要么死在路上,要么进了庇护所,怎么可能再回来。

    这次钱婶没有再去打扰,末世里的生活是单调的,但有个邻居,就会好很多。

    她只是看着那两个人从远处走过,也许是上天的怜悯,在丧尸爆发后,到末日的这段时间里,给了人们一些喘息的机会,让很多人可以平静的离开。

    对于林朵朵来说,有个人陪也总是好的。

    即使那是个细狗模样的男人。

    白骁也远远看见了钱婶,但是没戴墨镜,怕自己如今的样子吓到那个老太太,便没有靠近。

    林朵朵是看着他从被咬后变成丧尸,又恢复的,无论变成什么模样都不奇怪,而他如今瘦骨嶙峋和丧尸一样,即使是郁明也吓了一跳。

    白骁在打算着什么,衡量着自己的优势。

    这场灾难因丧尸而起,消灭丧尸却不是结束。

    不管如今的老丧尸变得如何,至少曾经灾难发生时,丧尸是最危险的捕食者。

    况且还是一个会使用武器,甚至可以拿林朵朵土枪的新鲜丧尸。

    白骁这次出去再回来,很多东西都变了。

    至少想要将枯瘦的身体养回来,吃野菜是绝对不够的。

    在入冬之前,他要有足够的储备,于是白骁背上了鱼叉,带上了土枪,还有林朵朵给他准备的干粮,进山了。

    这次不再是小心翼翼,刚变成丧尸的时候,林朵朵教会了他如何在这世道生存,教会了他怎样辨别野菜、草药,渣滓柴,带着他来山里捡板栗和树莓。

    在愈发危险的山里,如今捡板栗也是一件难事,白骁不想再那样等待终末到来,他会是一个猎人。

    郁明也不是一开始就会叉鱼的。

    那个枯瘦的身影进山了,拿着狗腿刀劈开干枯的藤蔓,属于丧尸的灵敏听力让他提前就能发现远处的声音。

    白骁把这称作‘丧尸一激灵’,也可以当作捕食本能,夜里是动物的地盘,也是丧尸的主场。

    以往只是在村里带着星期五晃荡的街溜子,现在跑到山里晃了。

    白骁不认得那些灌木、药材、菌子,他在变成丧尸之前,只是一个整天加班的打工人,但不妨碍他认识肉,认识动物。

    走到曾经遇见那头被感染的鹿的地方,尸体早就不见了,如果能打到那样一头鹿,白骁估计能吃一段时间。

    要是没有被感染的鹿,听说鹿血大补——他如今正缺大补。

    虽然去年只和林朵朵来过两次,但他完全没有陌生感,与在路上的感觉一样,在路上没有食物时,他也曾拿着鱼叉狩猎躲藏在城镇废墟间的流浪动物,在翻过隧道时也曾在树丛灌木中穿行。

    树叶划过头盔,发出轻轻的声音,白骁观察着山里这一年的变化。

    太阳从枝叶的间隙投射下来,山里有些安静,没有那么多虫叫,偶尔能听到鸟鸣。

    林朵朵给他准备的干粮足够多,他随时保持着充沛的体力。

    太阳渐渐落山了。

    白骁出去后,林朵朵只煮了一点野菜,喝了些野菜汤。

    如果丧尸王收获不大的话,她留的东西还能过冬,省一点是一点,人不是非要吃饱的,她饿瘦了明年还能补回来,白骁就不一定了。

    白骁说可能会,但她看出了他也不是很确定,从来只见外面的丧尸越来越枯瘦,没见过丧尸长胖。

    天渐渐暗了,林朵朵坐在屋檐下,掀开裤腿,去年被虫咬了之后腿肿了很久,今年她只进山了一次,捡了些树莓就没再进去。

    她拿着竹篾编着鱼篓,还有竹筐,摘回来的野菜焯水放在框里,吊在远处晾干,冬天可以补充一些维生素。

    这都是家里人教她的,虽然她忘记了维生素是干什么用的,但是知道冬天也要吃菜,而且可以保质很久。

    半夜,林朵朵仿佛听见了一声枪响,她惊醒过来,披了一件衣服,坐在院子里望着夜空。

    秋天的夜里有些凉,星星也很稀疏。

    到下午时,林朵朵站在山坡上,山路那边远远看见一个身影拖着东西走出来。

    白骁拖着绳子,绳子那头绑着一个木撬,木撬上是一只浑身黑毛的野猪,已经被他简单处理过,一步一步走出来。

    枯瘦的身体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用力拖动着,直到林朵朵过来,分了一根绳子给她,才一起拖着往回走。

    “丧尸王厉不厉害?”白骁摘下头盔,交给她另一只手拎着。

    “你怎么打死它的?”

    林朵朵吃惊极了。

    “都说我是那个什么来着,高级生命,让我咬你屁股一口,你也可以做到。”白骁道。

    他也从没遇到过这种猎物,一开始还头疼怎么运出来,但人到了一定环境时,总会无师自通学会一些东西,他就地把它的内脏掏空了,用狗腿刀肢解了,又找了木头,将它摞起来,就这样,一点一点拖了出来。

    一路拖回院子,白骁才一屁股坐到马扎上,解开身上的衣服,衣服上都是血迹,臭烘烘的,刀上也沾着血,他休息了片刻,到了水井旁的床单后。

    “去,煮肉,我要大口吃肉!”

    白骁一边冲洗,一边支使那只人类,这满身的血腥让他很躁动,处理尸体的事还是得交给她。

    林朵朵用上了那口大锅,搬上了灶,又拿着盆过来。

    “很饿了?要不先洗猪再洗你?”

    “先洗我再洗猪。”白骁道,“对了,帮我拿身衣服过来。”

    林朵朵回屋找了几件衣服,搭在床单旁的支架上,又回头看看他拖回来的那头野猪。

    “还好没进去太深,不然光是这一路血腥味就是大麻烦。”白骁庆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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