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半岛财阀:从1954开始 > 正文 第九十一章 霸王别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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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正恩却在门外没有离开,仍然在转门把手:“大白天的您锁门干什么?”

    李一花故作严厉,解释道:“我在做鱼呢,味道大,我怕味道串了,你先回屋收拾收拾,待会儿洗手准备吃饭。”

    高正恩虽然觉得有些奇怪,但还是乖乖的离开了。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仅仅是一门之隔,就是冰火两重天。

    李一花长长的出了一口气,没好气的顶了金日天一下,刚才可把她给紧张坏了,明明没有发生什么实际性的接触,但还是忍不住紧张。

    一摸后背,竟然湿透了。

    金日天还想伸手,却被李一花给打了出去:“再敢胡来,小心我一刀给你斩了!”

    看着对方手里明晃晃的菜刀,金日天选择了退出。

    李一花双脚着地,整理了一下套裙,白了金日天一眼,径直把他给推出了厨房。

    金日天刚想提醒一句,李一花却已经走远了,估计是去休息了。

    金日天索性走到客厅,看到高正恩正捧着一本书缩在沙发上。

    金日天走过去,小妮子今天穿的也很清凉。

    一双白皙滑腻的大腿看不见毛孔,小脚缩在屁股底下,让金日天失去了大饱眼福的机会。

    “欧巴,你去哪儿了?”

    金日天这才发现,小妮子居然也在看《金瓶梅》。

    他毫不避讳的坐在高正恩身边,手自然而然的放在了大腿上,“能看得懂吗?如果不懂可以问我,我亲身示范。”

    高正恩亲昵的伸出雪臂,搂住金日天的脖子:“欧巴,人家昨天就想去找你,但母亲说你太累了,需要休息,对了,刚才你去哪儿了?”

    金日天捏了捏她的小琼鼻:“上厕所呢,怎么,下次一起?”

    高正恩皱了皱鼻子,“才不要呢,臭死了!”

    “哈哈,拉屎不臭,放屁没够!”

    金日天打了个哈哈,“对了,机器准备的怎么样了?”

    高正恩立刻坐直了身子:“正要跟你说这事呢,厂长说机器已经改装好了,问咱们送到哪里去。”

    金日天摩挲着下巴。

    场地他还没找好,毕竟好几台大型的机器,要找合适的地方,现在盖厂房也已经来不及了,难道要把自己的别墅变成工厂?

    高正恩伸手将他的眉头抹平:“等吃完饭去找孙老师,说不定她有办法。”

    闻言,金日天哑然失笑:“孙老师挺着个大肚子,她能有什么办法。”

    高正恩撅起小嘴:“哼,别小瞧人,孙老师可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最佩服孙老师了,以前上课的时候,她总能解决问题,我们都喜欢跟她说话。”

    今天下雨,不适合出海。

    就算不下雨,金日天也不打算出海,挣钱可以,但不能以牺牲健康为前提。

    午餐十分的丰盛。

    昨天剩下不少的好东西,红烧鳗鱼、清蒸大海鲈、油焖竹节虾,不过最吸引金日天的,还是一锅老鳖炖鸡。

    “这只老鳖是我花了100원从市场上买来的,据说是纯野生的,鸡是野鸡,你尝尝。”

    李一花给金日天盛了满满一大碗,裙边什么的都盛了进去。

    金日天笑道:“霸王别姬?这可是兔子国的一道名菜,没想到在这里吃上了。”

    穿越之前,金日天也听说过这道菜。

    不过没有吃过。

    老鳖难找,野鸡难寻,如果用养殖的鳖和饲料喂出来的肉鸡,就失去了这道菜的精髓。

    为什么有钱人都喜欢吃野味,吃的就是天生地养的精华。

    人工养殖的虽然也能吃,但总觉得少了什么。

    就好像后世许多人吃猪肉,再也吃不到家养土猪的味道。

    霸王别姬是炖菜,刚才在厨房里面咕嘟咕嘟冒泡的就是它,李一花一早上就杀鳖杀鸡,用的都是新鲜食材,这道菜还放了葱姜小料,没有搁酱油,但是搁了一点点醋用来提鲜。

    炖菜用的是木柴,大铁锅,这样炖出来的霸王别姬才是最纯正的霸王别姬。

    后世的许多大饭店都有准备烧火灶,木柴烧出的菜比煤气灶烧出来的多了一丝烟火气,更让人喜爱。

    “这是鹌鹑蛋?”

    金日天夹起一个白色的蛋。

    李一花点点头:“我听说真正的老鳖炖鸡腰用鸡茸团,我不会弄,就换成了鹌鹑蛋。”

    金日天吃了一口,又夹了一块鲜嫩的鸡肉放进嘴里。

    鸡肉的鲜香、软烂,还夹杂着老鳖身上的精华,味道极其的鲜美。

    “非常棒!”

    金日天吃了一只鸡翅膀,这道菜炖的很有火候,老鳖的鲜香和鸡肉的味道完全融合在一起,嘬一口汤汁都能把人送上天。

    虽然这个世界没有手机和平板电脑,可美食的味道不是后世能比的。

    没有味精和各种大料,味道依旧能打。

    金日天给李一花和高正恩一个人夹了一只鸡腿。

    李一花推让道:“日天,你辛苦了,鸡腿给你吃。”

    “是啊欧巴,你可是这个家的顶梁柱,这鸡腿应该你来吃!”高正恩一副理所当然的说道。

    金日天哈哈大笑:“这怎么还谦让起来了,正恩让鸡腿啊?行了,我这是给你们留着呢,好东西不能让我一个人全吃了!”

    外面下着小雨,屋里却是温暖如春。

    这道霸王别姬一多半都进了金日天的肚子里,吃完出了一身汗。

    “这老鳖真是霸道,这么快就有效果了!”

    色香味俱全的老鳖炖野鸡吃了个精光,连浓稠的汤汁都给他拌了米饭。

    金日天意犹未尽的砸了咂嘴,“花姨,老鳖味道不错,有机会多买两只。”

    李一花笑道:“就知道你爱吃,我跟村里抓鳖的人说过了,等抓到老鳖,第一时间送过来,还是那个价,一百원一只。”

    金日天知道老鳖属于可遇不可求的,毕竟它不像鱼那样好钓。

    人老精,鬼老滑,兔子老了鹰难拿。

    野生老鳖长到一定的岁数,警觉性很高,而且这东西喜欢藏在河底的淤泥里,不是经验老到的渔民很难发现。

    不过金日天爱吃,李一花决定加大悬赏力度。

    一百원不够就二百원,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吃完了午餐,金日天抽了根烟。

    高正恩则帮着李一花一起收拾碗筷,高正恩把吃剩的鱼骨头、鸡骨头都倒给了白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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