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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听出此中的要求,如若不够熟,又怎么会安排她来瑞典。
在这样的话题里,插入这种话,弦外之音也算明显。
主办方思索后,也跟着一唱一和,顺水推舟将事办了。
“难得沈总提起别人,我们即将开展的景区以及隧道的建设,即时会要求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传媒集团,我的表舅是热浪集团的董事长,还有好多什么红字企业也要到场宣传。到时候,我们依然坐在包厢喝茶,听着这如潺潺流水的音曲。麻烦沈总,到时候一定要带上她,实在是音乐界不可多得的天才。”
沈欲见楼下已奏完,他也不愿多言。
这笔项目后续资金很大,并且不稳定,他大可没有必要加入。
但,既然都说照顾照顾宁依裴的音乐梦,就砸点钱,让她自己去玩玩,散散心也好。
“好,我还是比较看好这块项目的。”
谈话最后以愉快收场。
魏之缎依然一尘不染,他全程温润,即礼貌又不显亲近,有时候,就爱待着角落,不愿见过多的人。这曲子的确不错,至少撞到了他的品味上,魏之缎还蛮想下楼,看看宁依裴拉小提琴时的模样,是否还是像平日里清傲郁郁寡欢。
他随即听完两人攀谈,在一片祥和与举杯庆祝中,他反而看透了沈欲,这项目任谁都不会投,除非价格压到最低,把地全部端下,不要合作。自己用来搞招待或者盈利就蛮好。
倒也是难为沈欲了,混金融圈的,硬生生要结实传媒影视艺术圈子的人脉。
魏之缎不做亏本买卖,沈欲也是。
可此刻,他们倒都不觉得亏本挫败。
反而,觉得,如果能让她不再抑郁下去,花点钱也挺好。
这种机会不多。
但,沈欲不会想放过任何一个托举她的机会。
他清清楚楚,但又甘之如饴,又不愿让她知道。
别扭。
魏之缎第一次看见沈欲,办事这么纠结别扭。
一楼,掌声轰鸣。
魏之缎轻轻撩开窗纱,找了处可以看得清楚的角度,灯光落进来。入目是她亭亭玉立站在舞台上,刚刚取下放在肩上的小提琴。
他能隐隐约约看见,锁骨的位置露出微微的红印,瘦骨嶙峋却又姿态优雅娴熟。
他不由地想着,这样的身段应很适合旗袍。
近水楼台先得月。
可他,不过是欣赏,应没有多余的感情。
比起一般的女人,这种气质独特的更值得欣赏。
明明身上承担着巨大的罪孽,却还能如此天真脆弱,为何能得上天如此怜悯?
一丝光落到了魏之缎的手指骨上,如翩翩起舞的蝴蝶,颤动。
瑞典的音乐会媒体们于夜晚,就开始大做文章。
【与知名钢琴家阆苑合作的女小提琴手,白栀,挑战高难度乐曲。】
【瑞典音乐会杀出黑马,各大学院教授赞叹有加。】
【白栀惊奇改编,疑似会成为继麦序之后,下一位小提琴首席。】
附带上的照片里的宁依裴在乳色柔光建筑物里,两边如教堂,梁顶似琉璃花阆。
她的骨架清冽,从皮肉里溢出幽幽得奢华,眉眼顺看琴弦的时候,似忧郁寡漠,站于高台,是含苞欲放的凌霄花,柔且傲。白栀只不过像她那副洁白仙焕的躯壳而已。
一时间,靠着独特的长相气质,以及出彩的天赋,重金之下的宣传流量加持,很快,冲上热搜。
也是头一次,在瑞典初出茅庐,就能在国内产生知名度的小提琴乐手。
这类小众的赛道,靠着难以理解的流量,引发上千万群众众说纷纭。
【我去,绝绝子,好有感觉,比起曲子本身,姐姐的气质更拿捏人。】
【特别是低眉的时候,像极了蔑视宽容众生的水月观音。】
【你们不觉得,她好像之前爆出来大瓜的富家千金吗?】
【宁依裴?还真挺像。总不能,爹妈坐牢了,女儿还能在外当音乐家?】
【不会吧,是不是单纯撞脸了。白栀气质很幽的,不太像众星捧月的富家千金。】
宁依裴眼见着短短半天,她从新建立的微博粉丝已经过十万。
最后,卡在十五万这个数字,就未涨了。
也是预料之中。
但偶尔看见,白栀就是宁依裴的言论,她心情会很复杂。
她也想要堂堂正正的用本名。
可,想起父母,她总会发狂,想要割开个口子,让这血流干。拼命忍住想要虐待躯体的欲望,她无法原谅自己的皮肉血液骨骼基因……她点燃烟,夜晚看向瑞典酒店外雾蒙蒙的天气。
魏之缎打开酒店门,入眼就看见,女人光着脚,荡漾在室内酒店的秋千上。
她身上的法兰绒睡衣垂落在地。
她不再像白天那般亭亭玉立。
而是慵懒地靠在秋千上,听着老式的留声机放着音乐,缓缓流淌。
宁依裴的头疼越来越严重,但她上次和沈欲商量了,他也答应了,在雪松香柱来之前,都会每夜回来陪她,缓解头疼。
她原本满怀期待,以为是沈欲。
结果却看见裹着巴黎世家外套的魏之缎,他戴着手套,在保护他的手。
宁依裴想起之前,无意间瞧过他的手掌,如玉骨,比玉骨还要润几分。
他刚刚从外边回来,身上带着瑞典外的冷气,但眉眼又极度温柔。
“刚刚下车去挑选了些铁观音,那家国贸茶叶店,在三年前就开了,一直是我在瑞典最喜欢的店铺。”
他坐在茶椅上,将茶叶倒在勺里,放到旁边坐在秋千上她的鼻边。天之骄子,做这样的动作,很降尊。
但宁依裴曾经嚣张跋扈惯了,不常注意到这些举动。
只是认真闻闻,心里嘀咕,原来铁观音茶是这种香味……
“喝吗?”
“行。”
魏之缎脱下手套,露出纤细如白瓷的手,沏茶的时候,她看见了他虎口微微发肿,疑似冻疮。
她更是惊讶,到底是怎样的养育,可以让一个男人的手轻轻被风吹,就鼓起冻疮?
这大概就是魏之缎总是戴手套的原因,他有着过于脆弱的身体。
可他的思想却异常通透。
茶泡好,沈欲就恰巧到了。
宁依裴就纳闷了,他们聊工作不至于没地方,为什么都往酒店挤?
“难为魏公子泡茶了。”
“不难为,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铁观音,尝尝?”
沈欲脱下西装,贴身的衬衫无形张扬着强悍与稳重。比起魏之缎的温润,他显得野得要命。
沈欲喝茶的时候,目光看向旁边荡着秋千的女人。他总是会想起,曾经她生日宴会带他逃跑去森林荡秋千……那个时候,她的身材还没这么好,长相也颇为稚嫩些。转眼,世事变迁。
“你看我做什么?”
她故意调侃一下沈欲,哪里想到,他反口。
“看你像个小偷。”
“谁小偷?”
“你。”
这席话引发了魏之缎的疑惑,他抿茶,说。
“为什么这么说?”
“你问问她。我手腕的天铁去哪了?”
魏之缎这才将视线移到沈欲手腕上,的确,那串天铁没带在手上。
平日里,沈欲从来不会过于捣弄自己,那天铁一带就是一年多。是当初魏之缎给他的见面礼,从西藏禅修村落里淘来的,价值可抵翡翠,款式比较难得。
“小气,我回国就还你。”
“追求我,不应该给我买礼物吗?怎么还拿我东西。就你这样,一辈子都追不上我。”
沈欲的语气里带着埋怨,像是定要向她讨要一份礼物。
“行,你想要什么?”
“得看你想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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