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千金矜傲,桀骜疯批为她折腰 > 正文 第92章 礼物·一辈子都追求不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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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听出此中的要求,如若不够熟,又怎么会安排她来瑞典。

    在这样的话题里,插入这种话,弦外之音也算明显。

    主办方思索后,也跟着一唱一和,顺水推舟将事办了。

    “难得沈总提起别人,我们即将开展的景区以及隧道的建设,即时会要求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传媒集团,我的表舅是热浪集团的董事长,还有好多什么红字企业也要到场宣传。到时候,我们依然坐在包厢喝茶,听着这如潺潺流水的音曲。麻烦沈总,到时候一定要带上她,实在是音乐界不可多得的天才。”

    沈欲见楼下已奏完,他也不愿多言。

    这笔项目后续资金很大,并且不稳定,他大可没有必要加入。

    但,既然都说照顾照顾宁依裴的音乐梦,就砸点钱,让她自己去玩玩,散散心也好。

    “好,我还是比较看好这块项目的。”

    谈话最后以愉快收场。

    魏之缎依然一尘不染,他全程温润,即礼貌又不显亲近,有时候,就爱待着角落,不愿见过多的人。这曲子的确不错,至少撞到了他的品味上,魏之缎还蛮想下楼,看看宁依裴拉小提琴时的模样,是否还是像平日里清傲郁郁寡欢。

    他随即听完两人攀谈,在一片祥和与举杯庆祝中,他反而看透了沈欲,这项目任谁都不会投,除非价格压到最低,把地全部端下,不要合作。自己用来搞招待或者盈利就蛮好。

    倒也是难为沈欲了,混金融圈的,硬生生要结实传媒影视艺术圈子的人脉。

    魏之缎不做亏本买卖,沈欲也是。

    可此刻,他们倒都不觉得亏本挫败。

    反而,觉得,如果能让她不再抑郁下去,花点钱也挺好。

    这种机会不多。

    但,沈欲不会想放过任何一个托举她的机会。

    他清清楚楚,但又甘之如饴,又不愿让她知道。

    别扭。

    魏之缎第一次看见沈欲,办事这么纠结别扭。

    一楼,掌声轰鸣。

    魏之缎轻轻撩开窗纱,找了处可以看得清楚的角度,灯光落进来。入目是她亭亭玉立站在舞台上,刚刚取下放在肩上的小提琴。

    他能隐隐约约看见,锁骨的位置露出微微的红印,瘦骨嶙峋却又姿态优雅娴熟。

    他不由地想着,这样的身段应很适合旗袍。

    近水楼台先得月。

    可他,不过是欣赏,应没有多余的感情。

    比起一般的女人,这种气质独特的更值得欣赏。

    明明身上承担着巨大的罪孽,却还能如此天真脆弱,为何能得上天如此怜悯?

    一丝光落到了魏之缎的手指骨上,如翩翩起舞的蝴蝶,颤动。

    瑞典的音乐会媒体们于夜晚,就开始大做文章。

    【与知名钢琴家阆苑合作的女小提琴手,白栀,挑战高难度乐曲。】

    【瑞典音乐会杀出黑马,各大学院教授赞叹有加。】

    【白栀惊奇改编,疑似会成为继麦序之后,下一位小提琴首席。】

    附带上的照片里的宁依裴在乳色柔光建筑物里,两边如教堂,梁顶似琉璃花阆。

    她的骨架清冽,从皮肉里溢出幽幽得奢华,眉眼顺看琴弦的时候,似忧郁寡漠,站于高台,是含苞欲放的凌霄花,柔且傲。白栀只不过像她那副洁白仙焕的躯壳而已。

    一时间,靠着独特的长相气质,以及出彩的天赋,重金之下的宣传流量加持,很快,冲上热搜。

    也是头一次,在瑞典初出茅庐,就能在国内产生知名度的小提琴乐手。

    这类小众的赛道,靠着难以理解的流量,引发上千万群众众说纷纭。

    【我去,绝绝子,好有感觉,比起曲子本身,姐姐的气质更拿捏人。】

    【特别是低眉的时候,像极了蔑视宽容众生的水月观音。】

    【你们不觉得,她好像之前爆出来大瓜的富家千金吗?】

    【宁依裴?还真挺像。总不能,爹妈坐牢了,女儿还能在外当音乐家?】

    【不会吧,是不是单纯撞脸了。白栀气质很幽的,不太像众星捧月的富家千金。】

    宁依裴眼见着短短半天,她从新建立的微博粉丝已经过十万。

    最后,卡在十五万这个数字,就未涨了。

    也是预料之中。

    但偶尔看见,白栀就是宁依裴的言论,她心情会很复杂。

    她也想要堂堂正正的用本名。

    可,想起父母,她总会发狂,想要割开个口子,让这血流干。拼命忍住想要虐待躯体的欲望,她无法原谅自己的皮肉血液骨骼基因……她点燃烟,夜晚看向瑞典酒店外雾蒙蒙的天气。

    魏之缎打开酒店门,入眼就看见,女人光着脚,荡漾在室内酒店的秋千上。

    她身上的法兰绒睡衣垂落在地。

    她不再像白天那般亭亭玉立。

    而是慵懒地靠在秋千上,听着老式的留声机放着音乐,缓缓流淌。

    宁依裴的头疼越来越严重,但她上次和沈欲商量了,他也答应了,在雪松香柱来之前,都会每夜回来陪她,缓解头疼。

    她原本满怀期待,以为是沈欲。

    结果却看见裹着巴黎世家外套的魏之缎,他戴着手套,在保护他的手。

    宁依裴想起之前,无意间瞧过他的手掌,如玉骨,比玉骨还要润几分。

    他刚刚从外边回来,身上带着瑞典外的冷气,但眉眼又极度温柔。

    “刚刚下车去挑选了些铁观音,那家国贸茶叶店,在三年前就开了,一直是我在瑞典最喜欢的店铺。”

    他坐在茶椅上,将茶叶倒在勺里,放到旁边坐在秋千上她的鼻边。天之骄子,做这样的动作,很降尊。

    但宁依裴曾经嚣张跋扈惯了,不常注意到这些举动。

    只是认真闻闻,心里嘀咕,原来铁观音茶是这种香味……

    “喝吗?”

    “行。”

    魏之缎脱下手套,露出纤细如白瓷的手,沏茶的时候,她看见了他虎口微微发肿,疑似冻疮。

    她更是惊讶,到底是怎样的养育,可以让一个男人的手轻轻被风吹,就鼓起冻疮?

    这大概就是魏之缎总是戴手套的原因,他有着过于脆弱的身体。

    可他的思想却异常通透。

    茶泡好,沈欲就恰巧到了。

    宁依裴就纳闷了,他们聊工作不至于没地方,为什么都往酒店挤?

    “难为魏公子泡茶了。”

    “不难为,给你买了你最喜欢的铁观音,尝尝?”

    沈欲脱下西装,贴身的衬衫无形张扬着强悍与稳重。比起魏之缎的温润,他显得野得要命。

    沈欲喝茶的时候,目光看向旁边荡着秋千的女人。他总是会想起,曾经她生日宴会带他逃跑去森林荡秋千……那个时候,她的身材还没这么好,长相也颇为稚嫩些。转眼,世事变迁。

    “你看我做什么?”

    她故意调侃一下沈欲,哪里想到,他反口。

    “看你像个小偷。”

    “谁小偷?”

    “你。”

    这席话引发了魏之缎的疑惑,他抿茶,说。

    “为什么这么说?”

    “你问问她。我手腕的天铁去哪了?”

    魏之缎这才将视线移到沈欲手腕上,的确,那串天铁没带在手上。

    平日里,沈欲从来不会过于捣弄自己,那天铁一带就是一年多。是当初魏之缎给他的见面礼,从西藏禅修村落里淘来的,价值可抵翡翠,款式比较难得。

    “小气,我回国就还你。”

    “追求我,不应该给我买礼物吗?怎么还拿我东西。就你这样,一辈子都追不上我。”

    沈欲的语气里带着埋怨,像是定要向她讨要一份礼物。

    “行,你想要什么?”

    “得看你想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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