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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龙听说托图最近很忙,只好自己去听“百灵鸟”乐团的音乐会了。追女孩这种事情,丹龙没什么经验。不过他喜欢看电影,学了不少知识。他仿照电影里的方法,演出后去后台送花,在花束里放了一张卡片,写着自己叫丹龙,希望认识你。“我们一起躲过狗。”还附上了一张福满楼的菜单,写着“欢迎来品尝”。
那位小提琴手名叫兰灵。演出过后,她收到了音乐厅门卫转交的花束,想都没想就走到垃圾箱旁,准备扔了,却瞥见了花束间插着的一份菜单。有谁送花里面还插菜单的?世界上有这种营销方式吗?
可是,正是这张菜单让兰灵忽然想起了筷子,想起了一个扔筷子的人,还有狗……
夜晚的演奏厅外泛着薄雾,街灯迷离,繁星若隐若现。兰灵走出了演奏厅,丹龙正站在街对面的路灯下,二人终于再次见面了。兰灵此时换下了演奏时的黑色长裙,穿着一件乳白色的宽领衬衣,搭配玫红色长裙。客观地说,兰灵不算很漂亮,如果在人群中,如果她不演奏,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但她有一头美丽的长发,眉眼之间透出一种不能言说的气质,在薄雾造成的柔光里,在丹龙眼中,如仙子下凡。
兰灵向街对面的丹龙走去,看他穿着一身租来的不太合身的黑色晚礼服,正向笑着向这边招手,扑面而来的是一种质朴的乡土气息。
二人在夜色中漫步。兰灵感谢丹龙奋不顾身地救她,问了他为什么会去那个生日宴会,为什么有特别的真气护体。她貌似对丹龙身上的气功很感兴趣,可惜丹龙是无意中自学的,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只能讲讲那日被洪水冲走的奇遇。
丹龙则了解到兰灵去过跟多国家,见识广博。而且,最重要的是,兰灵没有男友,还是单身。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已到午夜。丹龙送兰灵上了地铁,自己一人走在回家的路上。他一路上细细品着兰灵说过的每一句话,每一个笑容。他不知不觉,跳上了路边一个围栏,沿着围栏狭窄的上缘,好像走钢丝一样前进,脸上时不时露出笑容。人生的第一次约会,比想象的还要好。丹龙几乎要在这围栏上跳起舞来。
午夜的街头空空荡荡。丹龙正走着,迎面来了一伙人,少说有二十几个。丹龙一看,立刻从围栏上跳了下来。前面为首这人竟然是永兴帮的老大“刀疤”哥。真是冤家路窄,打扰了好心情。丹龙回过神来立刻准备战斗。他右手在腰间摸了一下,“啊呀,换了衣服,没有筷子了”,只好握紧拳头,凝神迎战。
但这伙人貌似不是冲着他来的,走到很近,几乎要错身而过的时候,刀疤才认出丹龙,呆立在那里,并没有掏枪。刀疤微微张开了嘴。他看丹龙的眼神,先是有些奇怪,而后惊讶,再后恍然大悟,最后诚惶诚恐起来。刀疤一脸的横肉突然魔术般地重新组合拼接,堆叠成憨厚的笑容,竟然叫他“丹龙少爷”。
紧接着,刀疤九十度角深深鞠躬,表示以前的不愉快都是误会,自己有眼无珠,有脑壳没长脑子,猪油蒙了心,妖精附了体,做下大逆不道之事,早已悔得肝肠寸断,痛不欲生。他说罢开始不停扇自己的耳光。
丹龙瞪大了眼睛,看着刀疤的表演。这场表演有极高水准,堪称精彩,甚至有些惊悚。丹龙可算是长见识了,原来黑社会的老大们都是变脸专家。这个刀疤虎背熊腰,一脸横肉,左脸上有一道很长的疤痕,平时就算没有表情,看起来也是凶狠残忍。现在竟然这个样子,一边赔笑,一边自扇耳光。这样的天赋,恐怕大部分演员都自叹弗如。
丹龙呆呆的站着,实在不知道如何应付这种情况;面对枪口,要比面对这场表演容易多了。“啪啪,啪啪”,刀疤越扇越狠,脸都有些微肿,慢慢流下泪来。
“丹龙少爷。”刀疤带着哭腔说道。“我知道我是罪大恶极。您要是不能原谅我的罪过,我,我就只好在这儿以死谢罪了……”他说着解开了上衣,跪在地上,抱着一把没出鞘的短刀,颤抖着双手,做势要切腹。刀只拔出了一半,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可是,我手下那么多兄弟,还要靠着我吃饭……”刀疤说道这里大哭起来,几乎要哭晕过去。
他身后的跟班小弟们,一个一个,扑通扑通,跪了一地。丹龙吓得不知所措。这一伙人,简直比那晚的狗群还要可怕。这到底怎么回事?丹龙想不明白,但觉得必须抓紧逃走。他猛的跳起,高高越过众人,头也不回地跑了。
这背后的原因其实很好解释,只是丹龙当时还年轻,对人心知之甚少。任何时候,如果有人突然变脸,一定是因为你和他的利益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而他恰好掌握“变脸”这门艺术。
那日何塞听了刀疤的描述,觉得丹龙和那个会放电的蒙面人(托图)都是高手,打算招揽他们加入卫队。那天在书房,何塞正要开始谈这件事,就有杀手突然来行刺。何塞身边最强的两个保镖被秒杀。他眼看自己要完了,没想到丹龙强大到让那杀手狼狈逃跑,救下了自己。这样的本事,连豪萨也没有,必须得拉拢入家族才行。
何塞派人秘密调查了丹龙,发现他没什么背景,就是个普通的小生意人。丹龙对何塞来说,好像尚未开采的珍惜矿产,如果自己不抓紧,被别的家族挖走就太可怕了。庄园被狗围攻,要不是因为运气好赶上雷暴天气,整个家族都有可能覆灭。今后的银狐家,必须有镇得住场面的高手才能生存。
(何塞短时间内没查出托图的身份,更不知道托图引雷的本事,以为是自然现象。那天的暴雨中,没有人看到托图出手。事实上,托图引雷不需要任何肢体动作,只用心念就可以完成。)
那次袭击过后,银狐一家躲在默里军方的一个地下要塞里。何塞知道,狗王上次虽然栽了跟头,之后还会再来。他通过多方打探和分析,渐渐猜出了狗王的图谋。何塞其实没有什么具体行为得罪了狗王。王也不是要针对他银狐家,而是所有黑道大家族。这些家族势力庞大,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威胁。银狐家不过是被第一个开刀的而已。
狗王上位后地位一直不稳,各大家族尾大不掉,和元老之间也是离心离德。所以狗王开始打压各个家族势力并不奇怪。曾经六大家族之一的艾克斯家几年前被迫退出了黑道。当时何塞误判了形势,以为那是因为艾克斯家和狗王的私怨。现在看来,自己太天真了。灾祸终于轮到银狐家头上了。何塞一直担心有这么一天。他以为会是在尤维亚接班之后,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在暗世界,什么都要看实力说话,想要活下去,要有钱,有人,有智慧。何塞还缺一样。
“眼下如果能把丹龙招作女婿,再把他的朋友拉进卫队,至少不用担心刺客了。”想到这里,何塞心中一声长叹。自从他的大儿子失踪之后,家里就没有了令人忌惮的高手。狗王拿他开刀大概也是这个原因。他几个女儿还年幼,最小的儿子还在襁褓之中。大女儿虽说继承了自己的智慧,但是娇纵任性,既不喜欢练武,也不爱读书,天天和一帮演艺明星混在一起,很难真正地继承家业。最后的希望可能就是等年幼的小儿子成年了。到时候他也老了,家族的兴衰也就只能看运气了。
计议已定,何塞冒险让尤维亚出门去找丹龙。他知道女儿还是很有魅力的,不但从她妈妈那里继承了倾国之色,还有那与生俱来的贵族气质。在黑白两道,不知多少世家公子都挤破了头想要追求她。让她搞定丹龙应该毫不困难。万万没想到,对于这么重要的事,女儿却是快去快回,敷衍了事。
“你见到人了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何塞强压着怒火问。
“见到了,我仔细看了好几眼。再多看就要吐了。”尤维亚似乎比何塞还要生气,“他算个什么东西?土得掉渣,颜值为负,呆头呆脑,一身油烟味!爸爸,我到底犯了什么错?要被惩罚和这种人相亲!他给我提鞋都不配。咱们家随便抓个门童都比他顺眼!“
何塞听了急火攻心,险些喷出一口老血。面对今天的局面,女儿竟然还如此任性!他闭眼深吸了一口气,勉强压住了火,慢慢给尤维亚讲家族的困境,眼下的危机。他不知不觉,越说越大声,最后几乎是在训斥。
何塞对这个宝贝女儿一直宠爱娇惯,从来都是和声细语,百依百顺。现在竟然在这里大声训斥她,逼迫她去主动追求一个“下等人”。尤维亚委屈得崩溃大哭。她想到以前有闺蜜和她抱怨父母安排了政治联姻。她还暗暗庆幸自己的爸爸开明,没有利用她,没想到今天竟会如此。
看到女儿哭得楚楚可怜,想到自己的亡妻,何塞又心软了,安慰道:“我也没说你一定要和那个餐馆老板结婚。婚姻大事,爸爸不会强迫的。你现在的任务呢……只要把他迷住,能为家族所用就可以。”何塞盘算着收丹龙做义子也是个好主意。另外他还有几个未成年的女儿,等她们长大了或许可以另行安排。
尽管委屈,尤维亚还是认真地听了父亲的解释。想到那日恐怖的犬吠,她也真切地感到了事态的严重。她表示愿意为父亲分忧,拯救家族;只要不过结婚这个底线,演演戏她完全可以做到。
那一日,尤维亚精心打扮后去见了丹龙。然而丹龙对她的花容月貌似乎完全无感,说起话来呆板无趣,全然是在应付。尤维亚哪里受过这种冷遇?她内心里气得要发疯,然而表面还是装作对丹龙很感兴趣,尬聊了整整一个下午。这也就罢了,罪无可恕的是,这个不知好歹的小子后来竟然放她鸽子,没去艺术展!这样的羞辱让尤维亚丢尽了颜面。
家主何塞要把大女儿嫁给一个餐馆老板,这个爆炸性的消息不胫而走。一开始还只在家族成员中议论,后来连佣人们都知道了,再后来连刀疤这样的外围人物也听说了。银狐家上上下下都在窃窃私语,只有在何塞和尤维亚面前假装不知道。更不可思议的消息是:美貌的银狐家大小姐倒追餐馆老板,竟然失败了!
尤维亚隐隐通过人们看她的眼神发现,这件丢人的事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她感到从未有过的耻辱和愤怒,简直像被扒光了衣服游街一样。更让她不能接受的是,父亲还时不时询问她进展如何,有没有出去约会。尤维亚再也无法忍受。她感到自己在父亲眼里是一个用来交易的商品,而且是非常廉价的商品。
她和父亲大吵了一架之后,又去了丹龙的餐馆。她去宣战。她要杀死这个令人厌恶的家伙;杀之前一定要慢慢用酷刑折磨他;而折磨之前要让他陷入恐惧,深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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