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夫君有疾:农门首富宠不停 > 第24章 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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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一早,李春花坐上小毛驴,李大壮挑着货物就早早往城内赶去。

    先前,李大壮来卖过草药和竹筐,所以,两人直奔目的地。

    药草很快就出了手,卖了两千钱。

    竹筐倒是需得等等,李春花手里还有竹孔雀需要卖,便与李大壮分头行事。

    【系统,我要卖竹孔雀,你快帮我查查哪里收。】

    【博物馆,在西市。】

    李春花牵着毛驴,往西市走去。

    一路上,四处张望,努力汲取这个时代的信息。

    南瓜,冬瓜,脚板薯,山药。

    能认出来的就这么多,还有许多不认识的。

    认出来的这几样都十分耐储存,味道也不错。

    等待会卖完竹孔雀,她就回来通通买光。

    ……

    博物馆。

    “掌柜的,来看看这个。”李春花将竹孔雀放到掌柜的跟前。

    古掌柜小心拿起竹孔雀,细细打量,“这是什么鸟?”

    李春花满头黑线,“这是孔雀。”

    孔雀?

    他只听过,也没见过啊,“客官稍等,我去叫先生来看看。”

    小二走到后堂,请出一个翩翩少年郎。

    “李先生,这位姑娘拿了一只竹孔雀来,还请先生帮着品鉴一二。”

    李放上前拿起孔雀,瞧了两眼,“确实是竹孔雀,编织技艺上课,值五百钱。”

    说完,便坐在一边,端起清茶喝起来。

    古掌柜眼神一亮,“姑娘可愿出售?”

    李春花点头,“五百钱,一个子不少。”

    李放闻言,转过头来,“姑娘还真是信任在下。”

    没办法,你长得俊俏嘛。

    李春花眉眼弯弯,“先生风光霁月,小女子自然是相信公子为人的。”

    抓住时机,不要吝啬夸赞之语。

    古掌柜取出五百钱递给李春花,“姑娘,若是还有这样的竹编,我博物馆一定会给出合适的价格。”

    李春花收好钱,“好。但是我要这位李公子帮我估价。”

    这一路走来,个个面色黝黑,瞧着实在不是那么美丽。

    好容易遇见个好看的,可不得抓紧时间,多瞅几眼。

    可惜,今天她还有正事要办,不能与他花前月下。

    “我还有事,先告辞了。”

    李春花牵着小毛驴原路返回,将先前认出的吃食全部买下。

    那不认识的,她也买了些。

    毕竟,开发新物种,系统可是会给奖励的。

    没想到,进城还有这样的好处。

    不想,买得太多,小毛驴驮都快不动了。

    无奈,李春花只好去找李大壮。

    兴许,他能有办法。

    ……

    北市,李大壮卖竹筐的地方。

    “大壮,我今天要买很多东西,小毛驴不够拉,你有什么法子吗?”

    李春花将买的东西卸下。

    他们都分别一个时辰了,他这竹筐才卖出去一对。

    按照这速度,卖到太阳下山也卖不完啊。

    如此,还不如让他学习主编艺术品,还不愁卖。

    就是不知道他这胖粗粗的手指能不能行。

    “大壮,要不我们便宜点卖吧。今日,我们还要去买粮食,实在耽搁不得。”

    若是她对县城熟悉,也没必要拉着大壮与她一起。

    大壮起身,“箩筐便宜卖啰!今年最后一批箩筐,便宜卖啰!”

    果然,一听说便宜卖,人群一下就涌了过来。

    这箩筐家家户户都用的日用品,趁便宜买的人不少。

    一个时辰后,李大壮带来的竹编全部销售一空。

    随后,李大壮带着李春花走街串巷,来了一波源头进货。

    价格实在是比街上的铺子便宜不少。

    算下来,真是省了不少钱。

    “大壮,我们再买些棉花和布吧。”李春花想做帽子手套围脖。

    还有棉鞋,也绝对不能少。

    这里可没有空调,她又没有一身正气,只能多裹些了。

    李大壮对李春花现在只有顺从和宠溺,哪里会拒绝。

    等买完一冬天要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李春花又拉着李大壮买了一整只大肥猪。

    “花姐,我们买这么多猪肉做什么?”家里一共就四张嘴,不等吃完就得坏半扇。

    “山上有松柏,我们回去做熏肉。这肉若是熏得好,保存一年也没问题。”

    爷爷最爱吃了,每年冬天她都会陪着爷爷去乡下收土猪,在老家熏猪肉。

    那味道想起来就流口水。

    还有那坛子肉,爷爷也很爱吃。

    明明医生都说要少油少盐,那老头子还是喜欢背着偷吃。

    如今,即便没有爷爷在身边,她也想将做熏肉和坛子肉的习惯保持下去。

    李大壮:花姐果真是仙女。也只有神仙才能想出用整只猪做菜。

    他们这山沟沟的人,一年到头能吃上一次肉就不错了。

    “花姐真厉害,以后咱家岂不是月月都有肉吃了。”

    “这好日子,我以前是想都不敢想。”

    李大壮再次庆幸那晚他做了个正确的选择。

    李春花:每月吃一次就满足了?

    要是被他知道她以前天天喝酒吃肉,他不得羡慕哭了?

    算了,算了,就不刺激他了吧。

    好员工的心理健康也很重要,她不能打击得太狠。

    况且,大壮现在还是半个家人呢。

    “花姐,你在这等着,我去找辆牛车送我们回家。”

    这许多东西,实在不是一头小毛驴可以拉动的。

    李春花点头,“你快去快回。”

    李大壮快步离开,很快就走出了胡同。

    “姑娘,那小子身板真壮实,是个做相公的。”

    刘屠户还以为两人是一对。

    李春花瞧了瞧刘屠户那浑身的腱子肉,难怪会欣赏李大壮。

    “刘叔,她是我哥哥,还未婚配。若是你瞧上了,不如拉去做你女婿如何?”

    按照娘的话来说,李大壮一把年纪了,早就该娶妻生子了。

    那她推销推销应该错不了。

    刘屠户停下切分猪肉的动作,“当真?我家正好有一女还未婚配。”

    “不若,你给我留个住址。”

    虽然他很看好李大壮,可女儿的婚事,可不能马虎。

    还是得问了地址,好好打探一番。

    “我们住在李家沟,我哥叫李大壮,是个编筐采药的。”

    李春花万万没想到,这古代的媒比现代还好做。

    其实,她也不想想,能出手买下一整只猪的,家里必然是有些家财的。

    长得壮,人老实,还有钱。

    这不挺好的女婿人选吗?

    只能说,春花还是不太了解古代婚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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