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玄幻小说 > 重生替嫁装贤良,世子扶腰悔断肠 >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生子当如周探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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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侯一怔,轻抚美髯,思索片刻,果断摇头。

    “不会是他们。虽然之前他们干过这样的蠢事,但那是私人恩怨,纯粹是顾惜蓉不希望咱们儿媳妇过得好。”

    “可现在谢晋背刺李国舅,算是陛下的人,还官升两级。相比较其他的事情,谢晋能够站稳脚跟,是重中之重。只要谢晋和顾惜蓉不是傻子,就不会做这样的蠢事。”

    宋氏眼露疑惑,“那谁还会做这样的事情?我觉得庄子上很危险,还是让瑾儿和惜灵早些回来。”

    老夫人阻拦,“人都被抓到了,哪还有危险?再说了,瑾儿和惜灵辛苦这么长时间,到了收获的时候,昨晚又出了这样的事情,陛下必然会亲临。”

    “至于是谁想烧掉那些玉米?陛下比我们还着急呢!咱们静观其变,儿媳妇,你别担心,没事的。儿子,你用完早膳,赶紧去衙门,说不定陛下叫你问话。”

    宋氏听到这话,催促长宁侯,“侯爷,昨天瑾儿写的那首赋,你还要呈交给陛下,这是给太子殿下造势,陛下必然更会重视。”

    长宁侯吃得差不多了,净口之后,整理一身,微微躬身,给母亲和夫人行礼,“母亲,夫人,莫担心,我去衙门了。”

    目送长宁侯出门,宋氏赶紧派人去庄子上,交代周瑾和顾惜灵一定要保重,一切以安全为要务,其他的都可以放一边。

    长宁侯周泽刚到衙门交代事情,安排今日的差事,毕竟下面几十个番邦,想要手拿把掐,按住这些番邦,并不轻松。

    这时候,内侍过来通传,让长宁侯过去参加小朝会。

    十日一大朝会,三日一小朝会。

    如果有突发事情,大朝会一般不会改变,但小朝会就不一定是三日了,有大事,也可能是天天小朝会。

    他都得到消息了,康平帝当然也得到消息了。

    长宁侯装好儿子写的粮食赋,这才进宫上朝。

    当长宁侯到的时候,六部官员三品以及三品以上官员,还有宰相,全部到场。

    大家面面相觑,并不知道发生何事?

    王世文的父亲王大人,看到长宁侯过来,拱了拱手,眼神意味深长,很显然也知道了陛下突然小朝会的原因。

    长宁侯也拱手,算是回礼。

    朝堂上,估计只有长宁侯和王大人知道,但这时候不是多嘴之时。

    “皇上驾到!”

    随着内侍尖细高亢的声音响起,大臣们按照官位站好,恭候康平帝。

    今日太子也跟随康平帝一起来到朝堂之上,坐在康平帝的侧下方。

    一番见礼之后,大家都洗耳恭听。

    若是平时,康平帝或许还会说几句冠冕的话,但清晨收到消息,把康平帝气得头晕目眩。

    这是要断送康国的国运!

    “长宁侯世子周瑾试种番邦作物,名叫玉米,亩产能达五百斤。昨日太子去长宁侯府庄子上查看,夜里就有人意图烧掉高产玉米,情况属实。诸位爱卿如何应对?”

    既然陛下已经提到长宁侯府世子周瑾,长宁侯周泽当仁不让立即站出来。

    “陛下和太子殿下重视农桑,鼓励收集各种高产作物,我儿周瑾才会得到玉米种子。现在试种成功,亩产五百斤。”

    “此等天降祥瑞,昨夜居然有人放火意欲烧掉。此等做派,毁我康国国运,坏我康国百姓福祉。此等贼子,死不足惜,还请陛下下令严查,抓捕归案,以儆效尤。”

    王大人见长宁侯已经跳出来了,他也不甘人后,毕竟他儿子做错事情,为了弥补,花了上万两银子,打造农具。

    为了在陛下面前留下好印象,他儿子专门跑去庄子上干活。

    这么辛苦,当然不能白忙活,不能白花钱。

    “陛下,高产玉米推广,必然能够让更多百姓富足。这些贼子看不得康国祥瑞,其心可诛。”

    朝堂上,都是大人物,即使没见过玉米,但多多少少知道长宁侯府周瑾在农司当差,编纂农书之余,还在庄子上种植番邦作物。

    大家知道周瑾以前的做派,虽说成亲之后,干了一件大事“伐奸”李国舅,但最后虎头蛇尾。

    后来低调,不像以前那样清高孤傲,尖酸刻薄,但也不可能如此接地气,还去种地。

    用嘴种地吗?

    其他大臣,虽然不知道玉米是什么东西,但陛下这么说了,他们作为臣子就附和。

    于是朝臣要求严惩意图毁掉玉米之人,还要彻查背后主谋。此事事关国运,由大理寺协同刑部限期调查。

    不仅如此,康平帝还下令,让谢晋带领五百禁军,驻扎在长宁侯府的庄子周围。

    长宁侯周泽见康平帝如此重视,拿出折子,呈上去,“启禀陛下,昨日太子殿下关心农桑,督促尝试种植番邦高产作物,并且给番麦重新命名玉米,犬子周瑾感念太子殿下贤德,特写一篇《粮食赋.玉米》。”

    众位大臣曾经见识过周瑾写得赋,不能说不好,但也不能说好,反正很华丽,但长篇大论,其实内容很空很少。

    如果是以前,或许康平帝跟其他朝臣一样的心情,可这是周瑾歌颂太子齐恒的,康平帝哪里会嫌弃周瑾辞藻华丽,反而觉得辞藻还能比以前更加华丽一些。

    太子齐恒一愣,他昨天去庄子上,亲自探查那些玉米,但……但也仅仅想在父皇面前表现,没想到周瑾还能特地给他写赋,长宁侯还在朝堂之上称赞他。

    如此一来,高产作物的种植,岂不是他的功劳了?

    如果是这样,严查意图烧掉玉米的主谋,刻不容缓,这是想要毁了他的功劳,那怎么行?

    康平帝不好意思接过来自己看,于是轻抚胡须,“既然周瑾如此有心,长宁侯不妨念出来,也让朕和太子听听。”

    在座的都是老狐狸,哪里不明白康平帝的意思?

    倒是太子齐恒既兴奋,又有点羞涩。

    长宁侯声音清亮,把整首赋念出来之后,整个朝堂都安静下来。

    言简意赅,立意新颖,更加难得的是朗朗上口。

    行文提到陛下和太子,有拍马屁之嫌,但在整篇赋里,却异常恰当。

    这马屁拍得好!

    这文采更是绝了!

    只要确定玉米高产,就凭这篇赋,康平帝和太子齐恒足以流传百世。

    朝臣看向长宁侯的眼神极其复杂,甚至羡慕嫉妒恨。

    此时都有同一个想法,生子当如周探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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