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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酒赋和白马篇的流传,刘进的名字逐渐响亮起来。
在此之前,刘进一直默默无闻。
哪怕是长陵外的刺杀,也只是被少数人知晓,并未在市井之中传播。
可现在,长安城大街小巷中,都在传颂着刘进的名字。
这位皇长孙,以一种横空出世的姿态,一下子为世人所知。
……
“那史皇孙有何德能,竟作出如此文章?”
刘屈氂在家中破口大骂。
他此次来长安,早已定下了右丞相之职。
可左等右等,始终没有确认。
无奈之下,刘屈氂也只能忍着。
若非他早就知道了结果,说不定已经大袖一甩,回老家去了。
右丞相之职没有得到,那史皇孙却被封了平舆候。
哪怕平舆候比他这个澎侯要低一个级别,刘屈氂还是觉得窝心。
一方面,刘进是太子之子。
另一方面,之前在孔雀天,刘进可是狠狠折了他的面子。
不仅是他,还有江充。
原以为江充会去报复刘进,哪料想刘进却遭遇了刺杀……
刘屈氂不认为江充有这个胆量。
可如果不是江充,那嫌疑人只剩下了他。
这也让刘屈氂感到极度惶恐!
哪怕,他是汉帝的侄子。
汉帝是什么人?
他心里非常清楚。
那可是狠起来,能六亲不认的狠人。
但,汉帝却没有动静。
就好像一只靴子落下之后,所有人都在等待另一只靴子落下。
那只靴子一天不落地,所有人都会心惊肉跳。
也就是在这种惶恐不安的情绪中,刘屈氂迎来了刘进封侯的消息。
这也让他,格外愤怒。
当晚家宴上,一个宠姬在偶然中提到了刘进的白马篇,然后称赞了两句。
那料想只是很普通的两句称赞,却点燃了刘屈氂的怒火。
这段时间,他一直担惊受怕。
如今听闻宠姬称赞刘进,那还能压得住火气。
他当场就掀翻了桌案,冲过去一脚踹翻了宠姬,而后一边拳打脚踢,一边破口大骂。
“那史皇孙不过是一无赖子,想来是从哪里偷来的诗赋,哄骗了陛下。”
他大声咆哮,从一旁拿起一根马鞭,疯狂抽打宠姬。
“也就是你这等贱婢,才会吹捧那史皇孙。”
宠姬,被打的遍体鳞伤,惨叫不停。
可她越是叫的响亮,刘屈氂就越是来劲。
直到他打的累了,才丢掉鞭子,坐了下来。
“君侯,人死了。”
那宠姬,早就没了声息。
刘屈氂冷冷看了一眼,道:“把她拉出去埋了。”
言语中,没有丝毫的温度,冷冰冰的,让一旁其他的歌姬舞姬们,都感到遍体生寒。
刘屈氂端起一觚酒,一饮而尽。
酒水打湿了他颌下美髯,打湿了他胸前衣襟。
“都给我滚出去!”
刘屈氂目光扫过厅堂里的歌姬奴婢,厉声吼道。
待所有人出去后,他静静坐在席榻上,情绪也慢慢平息下来。
一个史皇孙,竟让他如此失态?
刘屈氂目光微微一闪,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此前,他才入长安,就遇到了刘进,被刘进狠狠折辱了一顿。
如今想来,那史皇孙的表现,似乎有些古怪。
他又不认识刘进,何以刘进要针对他?
莫非……
刘屈氂眉头微微一蹙,慢慢站起身来。
联想到汉帝册封刘进为平舆候,还让他组建虎豹营骑。
表面上,汉帝说是因为刘进遭遇刺杀,所以加强防护。
可你要加强防护,大可以从宫尉中挑选,甚至还可以从羽林郎中选出合格的保镖。
为什么要他组建虎豹营骑呢?
难道说,陛下是认为太子的力量过于薄弱吗?
那所谓的虎豹营骑,其实是陛下借史皇孙之手,为太子组建的一支新军?
如果是这样,那史皇孙之前的针对,似乎也就有了解释。
是太子!
刘屈氂心里一紧。
莫非是太子,觉察到了他的意图?
越想,就越感到不安。
刘屈氂回到屋中,连喝了三觚酒。
酒意上涌,他晃晃悠悠回到了寝室。
把准备伴寝的美姬赶走,他脱了衣服,便一头倒在了榻上,脑子里仍在思索着刘进和刘据的事情。
太子藏于幕后,史皇孙立于台前。
用史皇孙对抗朝堂宗室,这样一来,太子进可攻,退可守。
再有陛下的支持,则太子宝座,稳如泰山。
没错,一定是这样。
那史皇孙应该就是陛下和太子联手推出来的棋子。
想到这里,刘屈氂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他觉得,他需要把他这个想法传回去,之前所做种种布置,也需要重新进行调整。
酒劲上来了!
他的大脑有些昏沉。
算了,明日起来再说……
刘屈氂昏昏沉沉睡下,并不时发出了鼾声。
也不知道睡了多久,他突然睁开了眼睛。
胸口有点发闷,好像有什么东西压在了身上。
被褥也湿漉漉的……
刘屈氂揉了揉眼睛,起身想要查看。
可他身子一动,身上好像有什么东西滚了下去,砸在绒毯上,发出砰的闷响。
“来人,来人啊!”
他忙坐起身,就着昏暗的灯光看去。
被褥上,全都是血。
床榻边的绒毯上,有一个硕大的马头,犹自流着血。
刘屈氂吓坏了,忙大声喊叫。
门口的侍卫听到,连忙闯入了房间。
“君侯,发生了……”
那侍卫也看到了地上的马头,顿时闭上了嘴巴。
他命人把灯光拨亮,快步走上去,把那个马头拎了起来。
“是红狮?”
“啊!”
刘屈氂从床上跳下来,走过去仔细看了一眼。
他的脸色,顿时惨白。
这正是他那匹爱马红狮的首级。
刘屈氂有一匹红鬃马,是大宛良驹。
马身白里透青,脖子上长着火红色的鬃毛,如同狮子的鬃毛相仿。
刘屈氂对这匹马,宠爱至极。
此次入京,他把红狮也带了过来,着实让不少人羡慕。
甚至汉帝都称赞红狮,可与宫中白义媲美。
白义,是汉帝宫中的一匹白马,以周穆王八骏之一的白义为名,可见其非凡之处。
可现在……
“君侯,这里有一份帛书。”
“拿来我看。”
刘屈氂这时候,酒意已经褪去。
他把红狮的脑袋丢在了地上,快步上前,从侍卫手中抢过了帛书。
只见那帛书上,飞龙走凤般写着四个大字:以牙还牙!
“是谁,是谁如此胆大妄为?”
他扭头看向了侍卫,“尔等都是废物不成?竟容贼人杀我爱马,入我寝室,如入无人之境?”
“君侯,儿郎们一直在周围巡逻,确实没有发现可疑动静。”
“那这帛书从何而来,我的红狮是何人所杀?还有,这一地的血……给我查,哪怕掘地三尺,也要给我查出来是何人所为。”
刘屈氂,如同疯癫了一样,大声咆哮。
……
与此同时,坐落于尚冠前街的江府,也是灯火通明。
江充站在寝室门口,看着床榻上整整齐齐摆放着的六个狗头,也是脸色铁青。
那是他从小养大的六条爱犬。
平日里闲来无事,他就喜欢在府中逗弄它们。
可现在,六条安全都死了。
还被人堂而皇之的放在了他的床榻之上。
江充平时回家后,喜欢在书房里看书,然后会洗漱一番,泡个澡,再回寝室休息。
今天,他回的晚了些。
如果他回来的早,说不定就被人在睡梦中割下头颅。
“今日,府中可有可疑之人出入?”
“回禀老爷,今日府中风平浪静,没有可疑之人。”
“没有,是谁杀了我的爱犬。”
他厉声喝问,声音却带着一丝丝颤抖。
他这六条爱犬,可机灵的很。
一般人根本无法靠近,更别说这么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
“老庄呢?”
“老庄,在犬舍后找到了,已经死了。”
“带我去看。”
六条爱犬平时会关在犬舍。
负责照顾它们的老庄,是江充的心腹,也是他从赵王府逃走时,一直跟随的亲随。
老庄爱犬,且身手过人。
混入犬舍,还杀了老庄……
那这个人的身手,可就有点吓人了。
他今日能杀了他江充六条爱犬,明日是不是就可以杀了他江充?
一想到这些,江充就感到遍体生寒。
犬舍里,六条无头凉山犬倒在血泊之中。
而在犬舍后,一个身材魁梧的男子,被人一剑封喉,靠着犬舍的墙壁坐在地上。
他瞪大着一双眼睛,脸上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
江充走上前,仔细查看了老庄的伤口。
他的观察力非常强,也正是凭借这种观察力,他才坐稳了绣衣御史的位子。
“好快的剑!”
江充看罢了伤口,忍不住发出一声称赞。
老庄是被人一剑穿喉。
干净,而又利索。
以至于老庄死前并没有受什么罪,只是那一脸的惊讶,似乎是在感叹对方的快剑。
江充深吸一口气,站起身来。
他围着犬舍转了一圈,然后端起狗盆,闻了闻。
爱犬,是被下了药。
但这六条爱犬,平日只吃江充和老庄给的食物。
而狗食,则是老庄亲手调制。
迷药,是怎么放进去的?
江充越想,就越觉得害怕。
他再次回到了老庄的尸体旁,再次仔细的查看了一番。
老庄,应该是去出恭。
回来时,正好和对方相遇。
江充招手,示意一个个头和老庄相仿的侍卫走过来。
他慢慢走了过去,突然间抬手,一把短剑从袖中滑出落入手中,噗嗤就刺穿了那侍卫的喉咙。
他也不管那侍卫临死前的模样,而是仔细查看了一番侍卫的伤口。
慢慢直起腰,点了点头。
“来人,给我找一个身高大约在六尺八寸到七尺二寸之间的男子。此人擅长快剑,精于刺杀……对了,这长安城里,谁以快剑而著称?”
侍卫统领看了那死去的侍卫一眼。
面无表情道:“长安擅长快剑的人很多,但若要说最擅长的……当以朱安世为首。”
“不是朱安世。”
江充道:“此人善用短剑,朱安世的剑三尺三寸,不一样的。而且,他如今也……”
“秘密调查长安城,谁善用短剑,精于击刺。”
“喏!”
侍卫统领忙躬身应道。
而江充则深吸一口气,扭头看了一眼老庄的尸体。
那双桃花眼中,闪过了骇人的冷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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