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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戴进贤冠,身上是一袭有暗花的绯色亚麻布制成的圆领官服,领子、袖口、衣襟之上加缘边,官服的下摆近膝盖处加上一道横襕,故又被戏称之为“襕衫”。而这种设计,就是马周在门下省任职之时的建议,以示不忘上衣下裳的祖制,得到李二陛下以及诸多重臣的嘉许,成为定制。
马周今年未到四十,正是年富力强之时,学问、意志、精力都已臻达巅峰。剑眉朗目,脸颊清癯,风姿神秀,谈笑之间信心十足,锋芒毕露。
站在门口,马周哈哈一笑,抱拳道:“终于有机会与二郎共事,某心中甚慰。自今以后,还请二郎不吝赐教。”
房俊心里就是灵光一闪,瞅着一脸灿烂的马周疑惑问道:“在下这个校书郎的职务,该不会就是马兄你在陛下面前进了谗言,这才被陛下钦点的吧?”
马周就有些尴尬,哭笑不得。
这怎么能叫“谗言”呢?这么一个接近储君的清高位置,不知多少人求都求不来好不好?
不过他也略知房俊的性情,想来都是随意惯了的,也不以为忤,亲热的拉着房俊胳膊:“且先进来,饮上一壶香茗,慢慢叙旧。”
房俊便被他拉近正堂。
崇贤馆是经由李二陛下颁旨成立,加之建于东宫之内,更是太子读书之所,一应设置,自然不会随意将就。东宫为此划出一个院落,三五栋大殿,二十几所房舍,亭台楼榭一应俱全。
便是一些陈设和用物,也一应咱照东宫之规制,奢华富贵。
不愧是大唐最高等级的贵族学校……
马周拉着房俊就坐,自有馆中书佐奉上香茶。
“二郎似乎对这个职务不甚满意?”马周端着茶盏,问道。
他对于房俊,有太多好奇。
此人据说是“率学无诞”,从来不读书,可偏偏诗词之才华震古烁今,傲视天下,被誉为当世第一。坊间甚至传出“古有曹子建,今有房遗爱”的赞誉,其笔下的诗词名篇每一首都可千古流传,才华横溢……
此人的才华从何而来?
即便是有天赋,可是这么逆天的天赋,也太扯了吧?
现在看来,这人还真就不爱读书。不仅不爱读书,似乎教书也不愿意。
马周以为,这只是世人不见其读书而已,并不是他就真的不读书。
有些人就是天才,不仅过目不忘,理解力也远超常人,别人读书十遍不明其意,天才者,诵读一遍即可明其奥义。
人家脑子就是好使,不服不行……
房俊便苦着脸说道:“马兄,您这爱护周全之心,小弟心领。可是您将小弟推荐来这崇贤馆,却实在是将小弟放在火上烤哇……”
马周愈发不解:“此是何故?”
要知道今时不同往日,以往太子地位不稳,魏王随时可以取而代之,有远见者尽量疏离语储位之外,不介入皇权继承这个大漩涡,这是明智之举。但自从谋逆案之后,陛下也意识到一贯以来对储位摇摆不定的态度差一点逼反太子,便下定决心,将魏王敕封于外,令其就番,太子之位已然稳固。
这个时候亲近太子,能够在太子面前留下能臣之印象,日后太子登基,自然就成为太子的近臣。一朝天子一朝臣,谁不想在起跑线上就占据一个领先的位置呢?
偏偏眼前这个家伙好像避之唯恐不及……
马周自然不解。
房俊苦笑道:“做人要有自知之明,小弟总共读过几本书?怎敢与马兄这等满腹经纶之儒家大才共事?校书郎,其职责就是掌校雠典籍、订正讹误,小弟满腹茅草,能校订个锤子啊!”
马周摇头失笑,心里却是认为房俊谦虚。
世人不见其读书,但在马周看来,只是世人不知而已,不读书,如何能做得出那等惊才绝艳的诗词,如何能做出《爱莲说》那等风骨清劲的名篇?
虽然常常自夸自己有“七斗半”之才,略显浮夸,却也令人叹服。
二人正饮茶闲聊,便见到一个矮胖的官员从殿外走进来。
房俊抬头,与此人目光对视,尽皆愕然。
居然是许敬宗……
虽然尚未达到仇人见面分外眼红的程度,但两人之间是有过节的,若说相看两相厌,那是绝不为过。
许敬宗就哼了一声,又白又肥的脸拉得老长,也不理房俊,自顾自的坐到椅子上,喊来书佐奉茶,饮了一口,便眼皮耷拉着,做出不屑一顾状。
京师中每天发生的那点事儿,自然瞒不住谁,许敬宗在房俊手底下吃瘪一事,马周自然是知道的。
不过他倒是认为许敬宗气量小了些,文士之间探讨学问,总会有个高下之分。所谓强中自有强中手、一山还有一山高,谁也不可能就真的天下第一,有些时候输上一筹,不值当如此耿耿于怀。
可谁让大家现在共事在一处呢?还得劝解。
马周便说道:“二位皆是名噪一时的文士,文名传遍天下。自当相互砥砺,相互精进,不负陛下之重托、太子之信任才好。”
若是今后两个人成天争执不下,岂不是令人烦恼?关键是房俊这人脾气着实火爆,万一什么时候被许敬宗惹急了,拎着拳头暴起伤人,那可就真是令崇贤馆闹了笑话……
陛下将崇贤馆交付于他手中,虽然与许敬宗同时学士,却是以自己为首。恐怕现在许敬宗摆出来的这个态度,一定程度也是对自己有所不满吧?
马周就有些无奈,只得抬出陛下、太子,想必自然可以压服许敬宗。
可马周却是忘记,许敬宗这人的确是个官迷,对于陛下极尽阿谀之能事,简直快要无底线的程度,深为朝臣们诟病,认为他这人人品不行。可这人偏偏又是个心胸极其狭隘的,有仇必报,现在职务上被后起之秀马周压着,名气上又被大棒槌房二郎碾压,许敬宗心里早就郁郁不平!
当即,许敬宗便反唇相讥道:“许某可不敢当,在房二郎面前,许某那一点薄名,不值一提。”
马周就很是头疼,许敬宗这家伙还真是……烦人!
夹杂不清啊这是!
另一边,房俊也不半步不退,点头道:“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许舍人是个公道人,在下也只能承认,论名气、论才华,在下确实比许舍人强上那么一点。”
马周扶额:得,这两位看来真是冤家对头了!今后的日子有的麻烦……
许敬宗只是讽刺一句,却不成想房俊这厮居然不要脸的顺杆儿爬,气得一张白脸涨得通红,一双小眼睛瞪得像兔子似得,咬牙道:“好好好。某倒是要看看,你能嚣张到几时!”
房俊白眼一翻:“许舍人放心,房某心胸宽广,将来自有一日到许舍人坟前敬酒焚香!”
许敬宗差点气个倒仰。
这是骂我岁数大,肯定死在你前头?
不过这话也不差,自己现在快到五十岁了,在“人生七十古来稀”的年代,估计也就还有个十几年活头,可人家房俊身强体壮不说,还未及弱冠呢,不出什么大的意外的话,自己肯定死在房俊前头。
一想到等自己死了,这小混蛋在自己坟前冷嘲热讽得意洋洋的嚣张模样,许敬宗就觉得心口犹如压了一块大石头,闷得喘不过气来。自己活着的时候都被这小王八蛋死死的压着,若是等自己死了,这厮还指不定如何尽情从嘲笑自己!
人世间最大的悲哀,莫过于你死了,可敌人还特么活蹦乱跳的活着……
(三七中文 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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