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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前进区刑警大队的办公室里,江远将白跃群的足迹拓印,跟犯罪现场的血脚印仔细对比,反复验看。
足迹也就是这一点不好,它是不能一对一的确定嫌疑人的。可以无限趋近,但就是不能确定。
否则,若是如指纹一样,直接就可以作为铁证去起诉了。
裸足的足印,倒是可以看做是指纹一样,可惜大部分时候,都是没有的。
凶手一般不会赤脚杀人。
尽管不能百分百的确定,但从江远的角度来看,这个重合度,基本能够证实白跃群的疑犯身份了。
如果趋近到这个程度了,还不是凶手,那这只是又增加了一重巧合。
考虑到老三袁语堂也只有二十几岁,金刚杵磨成的丁丁,也干不出多少个情人和情敌,骚断腿的嘴,得罪的人也该有限,那从概率上来说,有杀人动机的人,又得有类似的足迹,概率得多低?
所以,当前进区的刑警大队长雷鑫说有不在场证人的时候,江远第一时间质疑证人。
物证说谎很难,证人说谎就太容易了。
不过,这也是他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自己也是有点疑虑。
万一呢?
就在江远皱着眉头,研究足迹的时候,黄强民笑着走了过来。
“想不通吗?”黄强民看着江远。
“也不至于想不通,不过……”江远不知道该如何给黄强民表述。
“我不太懂技术,更不懂足迹。不过,看你的意思,白跃群的足迹,很符合现场的足迹?”黄强民问。
“对。”江远装着一肚子的话,源源不断的道:“身高是一致的,穿增高鞋也是,鞋码也是一致的,穿大鞋也是;还有体重、年龄;我还看了监控视频里,他的步幅步态,基本都是一致的,如果是陌生人……”
黄强民笑着压住江远挥舞的胳膊,小声道:“不用如果,就是他。”
“啊?”江远有点意外,说实话,他还都不敢这么笃定。
“之前还是你给我讲的CSI效应,我看你现在就有一点了。”黄强民笑笑,道:“就一定要有DNA和指纹才能确定凶手?就一定要百分百的确定才能起诉?要这样子,我们20年前的时候,还怎么搞案子?”
江远道:“所以那时候重口供?”
“口供也不是百分百的,诱供又不是美国人的专利。”黄强民摆摆手,道:“线索已经够多了。”
“那雷队长……”
“他是刚接触案件,对案情了解的还不多。而且,案子是在他的辖区里发生的,他考虑的肯定多一点。现在不用理他。”
“那……”
黄强民道:“伱现在就不要盯着足迹看了。”
“那看什么?”
黄强民道:“看什么都行。咱们刑侦有句话,孤证不立。用我的解释,那就是案子做下来,肯定不止一个证据。现在,最难的部分,咱们其实已经做完了,那就是找出了凶手,现在要证明这件事。”
黄强民掰着手指头,继续道:“假设人是白跃群杀的,就假设他的不在场证据是假的,关键是,咱们能不能证明?能不能用物证给他锁定了。”
江远立即从牛角尖里拔出来了。
的确,这个案子的凶手,留下的证据其实是非常多的,只要能将这些证据联系到白跃群,那案子就算是破了。
假定某人是凶手,然后证明他是凶手这件事,也是刑侦上最常用的手段。
事实上,大部分案子都是如此。仍然是那句话,经验丰富的刑警,搭眼看过去,就能将第一次杀人的凶手给提溜出来。
所以入室盗窃,经常比入室杀人都难破——好破的入室盗窃,都是嫌犯不认真,准备不充分导致的。还有些专业的小贼,太久没被抓了,就容易麻痹大意,就容易疏忽,再加上业务强度大了,就容易犯错了。
杭州的杀妻案,还有许许多多的杀妻案,杀夫案,都是差不多的情况。
警方大部分的时间精力,都是用来论证的。
袁语堂被杀案,说起来也没什么复杂的。
假设白跃群是凶手的话,他无非就是做了些故布疑阵的事。
他换了不常穿的鞋,现场还没受伤,还有不在场证据,但做这些本身,其实就牵扯着大量的工作。
而做的越多,就越容易出错。
越容易被锁定证据。
江远不由回想起数小时前的尸检画面。
袁语堂和他的前现男友,都是被用同一把双刃匕首刺死的。匕首的刀身部分很长,起码有30公分左右,刃面锋利,最厉害的是,总计30多刀下来,匕首的锋利程度并无削减。
这么好的质量,放到古代就是绝对的神兵利刃了,就是在现代,也是价格不菲的军用匕首才行。
而在国内的环境下,这样的匕首说好买也好买,说不好买也不好买,还是比较容易留下蛛丝马迹的。
凶器:军用匕首。
江远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两个字,并划线。
黄强民点点头,也没说什么。
他也看到了尸检报告。军用匕首也解释了,为什么凶手以一杀二,连刺数十道而自己未受伤。
许多新手杀人犯,在杀人之前,可能连鸡都没杀过,至少没有宰杀过中大型的哺乳动物,所以不知道人的肌肉组织的阻力有多大。
匕首或者短刀之类的东西,跟长矛大刀是截然不同的。
匕首或短刀的反作用力更大,手法不对的时候,手腕和虎口等部位要承受巨大的压力。
大刀长矛给新手练习一会,新手也能聚集起全身力量挥砍戳刺了,匕首或短刀就不行了,而且,民用品捅刺几次就没那么锋利了,用的力气过大,还容易伤到自己。
另外,杀人还是非常累的事。
更准确一点的说,捅人刀子,是很累的。
就像是村里杀猪,都要好几个大汉按着,捆绑着,还会挣扎。
……
一刀,两刀,三刀还好,三十多刀可不是那么轻松的。后面的动作变形了,失误或者伤到自己的概率都会升高的。
军用匕首的锋利可以部分解决此问题。
再加上白跃群一手的老茧,明显练过的样子……江远甚至怀疑他是早有准备。
钥匙!
江远又在本子上写下这两个字,并再次划线。
袁语堂的门锁没有被破坏,也没有技术开锁的痕迹,所以,凶手是用钥匙打开的门,趁着袁语堂和男友昏睡,先戳死了他的男友,再多次戳中袁语堂,使其死亡。
这也是嫌疑人列表,以情人和情敌关系为主的原因之一。
袁语堂的工作对象再多,也是拿不到他家里的钥匙的。
只有情人或者情敌,比较好配到钥匙。
血衣。
江远紧接着想到凶手的杀人过程。
凶手对犯罪现场的后续处理还是比较糙的,兴许是赶时间的缘故,血脚印根本就没管,消除痕迹的方式就是一盆水泼过去。
但就现场那样的出血量,凶手的衣服肯定是沾满了血的。他本人可以在卫生间里洗澡,换衣服,但换下来的衣服,一天的时间,很难处理干净的。
一般人要么是抛,要么是焚烧,要么就用埋的。
但不管哪一样,都是需要时间的。
白跃群还住在市中心,有的是监控。
所以,他能放置血衣的地方很有限,也许就在酒吧或办公室。
放映厅监控!
江远忍不住又将这里写了进去。
影院放映厅的监控还是比较重要的,不可能长时间坏掉,恰巧坏在白跃群看电影的时间,概率是很低的,值得查一查。
这么一番写下来,江远的信心又来了,道:“我觉得可以从血衣找起,调一只警犬过来,在白跃群的酒吧里搜索。”
黄强民道:“那里味太重了,而且,大壮调给柳景辉用了,还是用人吧。”
“那就是两条线,找凶器和血衣,查影院放映厅的监控。”江远总结起来,然后再问:“要跟雷队长沟通一下吗?”
“我跟他聊一下,这会儿,他应该也回过味来了。”黄强民笑笑,自去安排人手了。
江远看着自己面前的笔记,陷入了沉思。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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