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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行了,莫要说老二了。”沈鹤摆摆手,一脸嫌弃:“他就是个不懂得享受的,这江湖上那么多的侠女看上他,他竟是多余的眼神都不给人家。为父同你说啊,这习过武的女子玩起来才有意思呢!这花样玩法都多得很,为父有本珍藏多年秘戏册子,回头拿给你看看。你也学习学习,省的就玩些没意思的,连为父看了都没有兴趣。”
这父亲儿子,就这样仿若无人的谈论着等污秽之事,真是让人所不齿!
房梁上,一双眼眸中闪过一丝厌恶,却克制着自己没有发作。这年头真是什么人都有,尤其是那不要脸的,更是一个赛过一个。等回去后,他可得让人准备些柚子叶子好好去去晦气。一个个的,都是些什么玩意啊!
沈家父子这谈论的起劲儿呢,哪里知晓就在他们头顶上,一双眼睛已经暗自观察了许久。而就在不久后,他们的这些下作行径,便将公之于众了。而他们心中所期待着的光复沈家荣光一事,也将彻底的成为泡影。距离那时,已经不远了。
大抵到了夏日里最热的时候,便能听到鸣蝉的叫声了。若是在野外,和着蛙声阵阵,也算作是难得的雅趣了。
此间,微风很是凉爽。趁着这股凉风,吹散了头顶的热气,千烨同上官明心终是回到了沈府。
守门的家丁看到两人进门后,便急急忙忙的从小路离开,去像主子通报了。
已经绕过花廊的上官明心忽然嘴角露出一丝冷笑,眼眸中露出的竟是那样的不屑。
“大人,您回来了。”仵作朝上官明心打了个招呼后,便展示着自己最新的发现。“大人,您猜怎么着?属下又仔细验看了杨氏的尸身,结果在指甲的残片里发现了这种东西。”这整个院子里无人的情况下,也就他能和一具血肉模糊,还散发着恶臭的尸体相处愉快了。
“这是什么?”千烨探头看着帕子上细丝一般的东西,一脸疑惑的问道。
“现在看来,应当是木屑。大约是凶手在杀人,或是搬运尸体时不小心沾到的。”
木屑?千烨怔愣了下,不觉道:“那杀死杨氏的凶器你可曾找到?”
“找到了。杨氏的胃袋中还有一些曼陀罗的成分,前期属下以为凶手是下毒将她杀害的,却发觉在她的背心处有一道致命的伤口,这才是她的真正死因。通过仔细检查伤口的形状后,属下觉得那伤口的形状很是熟悉。伤口呈现三棱形,试问这什么锐器中会是这种形状的。若是剑自然是平角,若是使用长枪则是菱形,而只有一种东西会造成这样的伤口,那便是——刻刀。”
一瞬间,千烨好像明白了许多。
曼陀罗花,其名是梵语的音译,其意是:悦意花。别名为风茄儿,洋金花,野麻子,醉心花。颜色有白色,红色,以及紫色等种类,又以白色的花朵花形最为巨大。曼陀罗全株都有剧毒,其叶、花、籽皆可入药,也可以当作麻药来使用。一般食用后半个时辰,到一个时辰内会出现中毒症状。早期的症状为口咽发干,吞咽困难,声嘶,脉块,瞳孔散大,皮肤干燥潮红,发烧等。食用后三个时辰内可出现幻觉、躁动、抽搐、意识模糊等症状。严重者常于十二个时辰内出现昏睡,呼吸渐慢,甚至休克,呼吸麻痹等危重症状。
若是杨氏服用下曼陀罗花的毒素,出现了呼吸困难,昏迷的症状后,凶手本以为她已经死去,便欲将她的尸体处理掉。却不想因为凶手的动作,竟然让杨氏从昏迷中苏醒,从而在指甲中留下了一些痕迹。
这样说来,凶手便是——
一个她不愿意说出口的名字。
“沈殇。”上官明心沉声道。沈家也只有沈殇那里会有刻刀,也只有他会经常接触到木头。“目前只能将沈殇定为疑凶,也许是凶手故布疑阵,打算扰乱断案的思路。”
上官明心的话不无道理,毕竟沈殇此人依照老妇人的话来讲,就是一个心智不健全的大孩子。若是一个孩童能去杀人的话,说起来还是有些匪夷所思的。
“这一点,千烨你怎么看?”
“啊?”千烨愣了下,眼神里也是一片迷茫。
“阿烨,大人问你话呢!你对沈殇是凶手,怎么看?”
“沈殇……”她轻轻咬了咬下唇,沉吟了下,才说:“大人,属下在沈殇的院落中确实有发现有曼陀花。不过——沈殇对于这种花毫不避讳,坦坦荡荡的,倒让属下觉得他似乎并非是凶手。大人,沈殇没准真是的清白的!”
“断案时不能以主观意识来判别,这是我方才教过你的,怎么一转眼你就给忘记了。沈殇这个人既然有重大的嫌疑,那即可便要派人好好的去监视,看看他还有什么别的动作。”
“是,属下明白。”千烨也知道自己有些失态了,她同沈殇认识不久,也才见过一面而已,就为着她说话,已经有失公允了。如此,也难怪大人会气恼了。毕竟,自己是名捕快,而沈殇是嫌犯。“大人,属下准备同沈殇旁敲侧击一番,大人你看如何?”
上官明心仔细思量了一下,点着头同意了。“据说沈殇此人对外人极为戒备,你既然能得到他的信任,就不要浪费这个难得的机会。”
她本是打算拿沈殇当朋友的,结果这么快就出现这种事,让她去悄悄探听他的心思,做起来还真是有些难以接
受。但千烨相信,这种事她会渐渐习惯的。毕竟,任何事只有经历过,才能知晓,不是吗?
“那么在这之前的话,咱们还是快点儿吃饭吧!我这肚子可都饿了,连豆沙包也饿坏了呢!”
白毛小狗湿漉漉的眼睛看着自己,但上官明心的双眸却是看着那副少年打扮的少女。此刻她的心中必定是十分难过吧?听她的口气,她似乎是想同沈殇好好交朋友的。就连在回来的路上,关于沈殇是否有嫌疑的论调也是以玩笑居多。
“好了,准备开饭。去通知人准备,记得多备些肉类。”她什么都喜欢吃,但饭菜里最喜欢吃的还是肉,不太喜欢吃鱼,听说是因为吃鱼会卡刺。这一些,上官明心不知何时都悄悄的记在了心里,等到想到时连自己都有些无法相信。自己竟然是对一个人有过如此细致入微的观察,甚至连她的喜好都想要弄的一清二楚。此时此刻,他似乎是有些明白喜欢上一个人是什么感觉了。
以前听人说,要想知道你喜不喜欢一个人,那就要看看你的心里是如何想的。若是你会因为这个人而伤心而难过,会因为她开心而开心,会因为她的难过而心疼,会在睡觉的时候想到她,会在白日的时候想看到她,当拥抱她的时候会感觉拥抱着全世界,那便是喜欢了。他那时只觉得这番话说的好不有趣,若是一个人能因为另一人能有这么多的感受,那么人生的意义似乎便无聊了。但是,他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会栽在自己曾经说过的话上。
便想到那句:这世界上,我不会喜欢任何人。如今看来,当真是滑稽可笑了。原来不是不会喜欢,而是没有遇到。当遇到了,便有些畏手畏脚,连自己都不知道如何是好了。
果真,在听到‘肉’这个字眼,主宠二人的眼睛都亮了些。让上官明心因为自己的心上人却为别的男人牵肠挂肚,自己十分嫉妒却不能表述的郁闷心情也好了许多。
“大人,在哪里摆饭?”仵作开口问道。
“就在本捕的房间里吧!”这院子里倒是有个小花厅,只是清冷的很,没有点儿热乎劲儿。
听到了马上就要吃饭的消息,千烨开心的抱着豆沙包,自己去洗了手,便将人家丢在一旁,自己等在饭桌旁了。反正有人会给豆沙包准备同样的饭菜,她自然是不用着急的,只管等着开饭就好。
午饭自然是按照上官明心的嘱托,摆满了各种的肉类,让主宠二人吃的津津有味,旁边人也看的开心。
饭后,正是一日里天气最为炎热的时候。千烨本打算在这个时候出门去找沈殇,却被上官明心告知对方也许正在午睡,于是就被推着上了榻,一
梦就到了一个时辰后。
较之正午,阳光稍淡了许多。
千烨穿着一袭黑衣,搂着豆沙包,走在太阳下还是有些热的。不过好在她的身子较之一般人要寒凉了许多,便也未觉得有怎么样的炎热,倒是豆沙包吐着舌头,一副不堪重负的模样。
“叩叩!”去的时候,大门紧闭,她只能轻轻敲了敲门。
未几,便听到沈殇熟悉的声音传来。“是谁?”
千烨连忙说道:“是我,千烨。”
便听见沈殇轻快的脚步声,“你怎么才来啊,我都等你好久了。”
千烨不好意思一笑,“有些忙,所以没有来找你。对了,赶快找个凉快点儿的地方吧,豆沙包可是热得不行了。”
“好啊。你要不要喝绿豆汤,厨房里还有很多呢!”
“绿豆汤?有加糖了吗?”舔了舔唇,千烨一脸垂涎的说。
沈殇眯了眯眼睛,轻轻笑道:“当然有加了,凉丝丝的很好喝的。”
“那么,”千烨微笑道:“就不要客气的来上一碗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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