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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为什么选择全力攻击捕风城,周宇是有考虑的。内忧外患的时局,攘外必先安内。库兹西亚的中枢是捕风城,拿下她就会避免腹背受敌、两面夹击的被动局面,卡曼城能撑多久是一个问号,但傲娇的卡曼人需要为自己的自由付出一些代价,世界上早就没有免费的晚餐这种新鲜货了。
晨曦,风潇潇兮。
“大都督,部队集结完毕了。等您帅令。”白起骑着沙鳄徐徐靠近周宇说道。这威武的汉子已是年过半百,霜打一般的鬓角记录了无数沧桑岁月,也镌刻着雨打风吹去的枭雄之气,谁知道他还能战斗多久。但他们都清楚,战斗才是自己存在的唯一原因。不是为了战而生,却是为了站而死。
“出发!”
在四位轮值首领和贝尔曼忧心忡忡的目光中,周宇率领五千多重步兵缓缓出征。一路上,他们要绕过死亡峡谷,途径十多个部落才能抵达捕风城。大都督提前按照地图计划好了行进路线,虽然有些蜿蜒曲折,好在不缺补给,以绿洲为转折点,大军不至于未战先衰。
小沙以令人惊讶的速度成长着,不出月余已是虎背熊腰、狼首狮尾,吃起来它一个顶十个兵士,而且让人惊讶的是它并不像幼年时那样萌宠,而是越发的凶悍可怖,时常呲起獠牙,怒视四周,十分警觉。周宇一直不明就里的应许之足也在逐渐改变着这主仆一人一犬,好像只要他穿着应许之足骑在小沙身上,就能体会到它的心情,与之沟通交流,是饿了还是困了,是危险还是愉悦,他都感觉得到。难道这神足的奇妙之处在于能与坐骑心灵感应?大都督未来得及尝试,看来只有日后在战场上一探究竟了。
“图达,前面是哪里?”出发后的第三天,周宇指着一个不大的城寨问道,这是他们此行遇到的第一个部落。
“大都督,那是克克部落。少几年前曾被涂涂人血洗过,据说没什么人居住了,荒芜得很。”图达赶过来,与他并辔而行。
“走,过去看看。”
克克部落几乎是一座空城,城门没有守备,城内人烟稀少,看上去不超过百十号人,皆是些老弱病残。大都督叫各主帅在城郭四周扎营休息,喂好小沙。自己则领着吕布、图达等人探城去了。见几个如狼似虎之人不疾不徐地走进来,路人忙不迭地收了手里的活计闭门不出,生怕惹了不该惹的麻烦,丢了蝼蚁般的小命。倒是城里水车旁聚集了十多个乞丐,引起了周宇的注意。
“抢他!”一个五大三粗的乞丐大喊一声,四五个蟊贼追着一个少年向他跑来,没跑几步却一个趔趄跌倒,恶人们上来就扯他的胳膊和衣服。那少年死死护住胸前东西,众人一看他抵死不从,一顿拳*加,也不顾周围围观的周宇几人,破口大骂、提头踹腚。
“住手!”周宇大喝一声。
“干什么?这里没你们的闲事儿,别惹得老子不高兴了连你一块儿打!”那壮汉恶狠狠地瞪了大都督一眼。
“哦?有点儿胆色。奉先,他要连我一块打呢!”大都督眯着眼看那壮汉。
“怎么?我操。。。”说着,大汉从腰际抽出一柄匕首抬手就向周宇刺来,真的下了黑手。
“叮”的一声脆响,吕布抬手间一面蓝色盾牌飞出,生生砸飞了壮汉的匕首,趁他惊讶之余方天画戟已至,幽幽兵锋抵住他的咽喉,动作一气呵成宛如天神下凡,惊得十多个乞丐齐齐向后退了几步。
“你、你要干什么?”那壮汉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两条腿直打哆嗦,时不时微微低头看着那离自己喉咙只有几根头发距离的画戟,一个不慎自己的小命就交代在这里了。
“不干什么,你不是要连我一块儿打吗?”大都督笑嘻嘻地走过去,盯着他问道。
“呃,别、别过来啊,我、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刚才、刚才是跟壮士开玩笑的,开玩笑。”壮汉一看来者不善,立马换了一副摇尾乞怜的嘴脸,让周宇几人恶心得狠。
“滚!我查十个数,你要是还在我视线里,我就扒了你的皮给你挂在城门上!”周宇暴喝一声。
还没等他数一,十多个乞丐一溜烟地没了踪影,跑得比兔子还快。周宇走上前去,弯下腰伸出手,那少年抬头看了看他,也没递手给他,依旧一手捂着胸前,一手支起身子,拍了拍浑身的尘土,转身离去。
“谢谢!”走了几步后,他回头鞠了一躬。
“等等,小伙儿!”周宇喊住了他。那少年止住脚步,回头警觉地看着几人。
“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能给我看看吗?”周宇十分好奇,到底是什么物件能让这孩子抵死不从、誓死相护呢?
“没、没什么。”少年攥着手背到身后。
“放心,我不抢你东西。”周宇慈祥地一笑,看上去果然人畜无害的。
少年自觉不好再隐瞒什么,慢慢伸出藏在背后的右手,里面有一只黝黑黝黑、沾满了沙子的饽饽,看上去比在车车部落吃的木梨饽饽还要粗糙,周宇一看就没了食欲,已然感觉到了粗糙瓦砾划过食道的那种不适感。
“一个饼,大都督!”杰朗瞪着眼珠子说。
“你能不能不总抢答?我瞎啊?!”大都督抄起背后的剑包就给了他后脑勺一下。
“你这个饼子都烂了,不能吃了。”周宇问道。
“我、我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再说、再说这个饼不是自己吃,要给弟弟的。”少年手垂下,死死攥着饽饽。
“泰山,给我拿条肉脯。”周宇把手往后一伸。
“大都督,咱们的肉脯也是限量供应的,一人一天一条啊,有数的!”泰山皱着眉头回他,看上去很为难。
“我今天没吃呢,把我那条拿出来!”周宇有些急了。
“额,好吧!”泰山说罢从后背包袱里拿出一条肉脯。
“给,小伙子,给你弟弟吃这个吧。噢,我这里还有个饽饽,干净的,给你吃,你们兄弟俩都别饿着。”周宇微笑着递给少年。
“真、真的吗?”少年慢慢伸出手,却始终不敢接。在这茹毛饮血的地方他见过太多陷阱和欺诈,早已不相信还有好心人这种生物。
“给,拿着!挺大个大小伙子,婆婆妈妈的呢?你是河莉秀吗?”大都督硬生生塞到他手里。
“谢、谢谢,太感谢了!”少年连着鞠了几个躬,一溜烟地跑到水车后面一个茅草屋里。周宇也带着几个侍从,徐徐地走近茅草屋。
茅草屋,其实说是一个茅草堆更合适,几捆干草支撑着一扇不知哪里扛来的破门,搭了个简易的帐篷,四外漏风、上不避雨,怕是来阵风都会吹倒,狭小的空间里挤着五个男孩,从十五六岁到二十出头不等,刚才那个拿饽饽的少年是最大的一个。少年掏出腰间的匕首,把饽饽放在自己掌心当砧板,横纵切开、分为四瓣;肉脯也是一分为二、二分为四,挨个递给四个小的,看着四个小的眼里放光吃的狼吞虎咽,自己一个人在旁边蹲着,笑着舔嘴唇。
“慢点儿,别噎着。你看看你!”他拍了拍最小的那个少年的头。
“哥,你不吃吗?”
“我刚吃过了,比你们的都大!”少年伸手比量了一下,笑哈哈地说。
周宇隔着几米看着这一幕,触到了泪点。想起小时候,厂区家属院里几个小伙伴一起去旁边农民种的玉米地里偷玉米,被老汉发现了放狗狂追,最大的那个断后,掩护他们跑掉,自己被捉住,不仅被狗咬还被老汉暴揍一顿。小时候不懂事,不知道有个哥哥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长大一些了,懂事了知道感恩了,那个大哥哥却因为在松花江里摸蛤蜊踩进挖沙坑里淹死了。
他擦了擦眼角,笑着走过去。
“小伙子们!”
“啊?”那大哥慌慌张张地站起来挡在他身前,生怕他把吃的要回去。
“想不想天天有吃的?”
“天天有吃的?怎么可能?”一个少年噻道。
“跟着我,就能!”大都督指了指自己胸脯。
“跟着你,干什么?打劫吗?”大哥问道。
“不打劫,当兵!”大都督一字一字地说。
“当兵?兵是什么?”几个少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脸上都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
“兵就是战士,跟敌人对抗的人,保家卫国的人,为了理想而奋斗的人!”大都督解释道,说这么多也不知道他们听不听得懂。
“真、真的天天有这么香的饽饽吃?”那大哥眼睛里放光地问他。
“天天有,还会有肉吃,有酒喝!”
“行,那我们当,当这个兵!”大哥忙把四个弟弟都从草垛子里面拽出来,站成一排,接受大都督检阅。
“你们、你们都叫什么名字?”大都督背着手,挨个看着这些皮包骨的小子。
“没名字,都是孤儿。我最年长,他们就叫我大,后面依次是二、三、四、五!”那大哥说道。
大、二、三、四、五?还端得是有趣。
“好,那从今天起你们就跟着我,参军入伍。吕布,这哥五个就跟着你,教他们拳脚功夫和人伦道理。”周宇冲着吕布说。
“诺!”吕布雄浑霸气地答应着。
“且慢,我给你们五个起个名字吧,要不然叫起来怪怪的!”大都督挠着头皮。
“来,站好。你们就叫大宽、二柱子、荞麦棱、韭叶、毛细!”周宇突发灵感,说着说着自己都淌哈喇子了。
卡曼城。
一连好几天,零零星星溃败的军队不断从前线撤下来。载倒在路边、街角、墙下的卡曼士兵垂头丧气、疲惫不堪,眼里流露出一丝焦虑,脑子已经失去作用,只能出于惯性地整理一下装备,听到号角声再次出发。那些断腿折臂的也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悲伤,反正是不再需要去城墙上了,也不再需要直面死亡,也许将要面对的是死亡后面的事情。
站在城楼上的法希尔焦急地来回走着,两只手不知道往哪里放,一会儿举在头顶,一会儿背在身后。
“报!”一个斥候满面黄沙地扑倒在他面前。
“怎么样?”法希尔急切地问道。
“报告城主大人,车车部落说、说大都督不在城内,也、也无兵可借。”
“然、然后呢?没了?”法希尔瞪大了双眼,里面充满了绝望。
“然后,新任部落首领贝尔曼说,说大都督给您留了一句话。”士兵咽了口吐沫,显然许久没能饮水。
“什么话?”
“坚持十日,敌兵必退!”那士兵说道。
“十日、十日?开什么玩笑,就连再坚持一日都是奢望。大都督啊大都督,你这是要玩死我啊!”法希尔捶胸顿足,老泪纵横。
远处战鼓声不断,从通道那边攻过来的土王军队阵型整齐、旌旗猎猎。十余架巨大攻城车一字排开,每辆配有百十号士兵。八十人喊着号子向后拉拽弹射器,脚踝深没入沙,面目十分狰狞,可见拉力之巨。待簧弓到位,又有几十名兵士滚着巨大的石球压在弹板之上。
“放!”攻城队队长手中红旗一挥,十几个巨大石球“咚”的一声齐齐弹射而出,在空中划出集束抛物线,准确无误地砸在卡曼城城墙和城门楼之上。
轰、轰,城墙剧烈地晃动着,法希尔一个站立不稳,栽倒在旁边的将军身上,那人连忙扶起他。门楼上方的石壁卜啦啦掉落下的碎石砸了他一身一脸,甚是狼狈。
这已是土王军队第二天攻城了。法希尔没有任何应对之法,他环顾四周,这些断言垂危的卡曼城完全是靠他们这些自吹自擂之人肩膀支撑的军官们,貌似随时等待命令进攻,又随时准备逃跑或投降。苦笑,自然而然地爬上法希尔的面颊。是啊,对于他们来说逃跑或投降没有什么区别,都可以保住性命。而自己,不可以。他只能在战死或者投降后被杀死中选择,这就是一城之主的悲哀。突然,他有一丝怀念被乌尔囚禁的日子了,那时至少还有命在。
“弓箭手!弓箭手呢?为什么不反击?”法希尔怒斥其中一名军官。
“城主大人,敌军距离太远。弓箭距离不够,那投石车可投二百丈之远,我们、我们的弓箭只有五十。。。”那弓营主帅越说声音越小。
“那就只能等死了?”法希尔看着远处黑压压的一大片人马,一屁股坐在地上。
整个卡曼城笼罩在一片沉寂当中,人们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默默等待着,等待着战胜者的到来。要不是卡曼工匠的能工巧手,建造出这结实耐用的城墙,恐怕那巨大的投石机便用不上三五回合,便砸烂城门、砸破城墙,此时的卡满城早已血流成河、哀嚎一片了。
不过,也只是时间问题,破城是早晚的事。至少在绝大多数兵士和百姓眼中是这样的,他们必须早作打算,提前准备履行战败者的义务,必须表现出谦恭温顺,或许能保住一条命。当然,决定这一切的不是别人,正是此时坐在敌军帅位上的大军主帅,他能决定这一万多人的生死。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土王麾下第一猛将图兰巴。传言此人嗜人肉、饮人血,十岁便能生裂虎豹,十八岁已百战成名,擅长攻城、屠城、长途奔袭,自出道起未尝败绩,恶名远播、闻者胆寒。
此时,他端坐中军帐内,目空一切,手里把玩着一个骷髅头骨。画满死亡符号Ω的面孔和上身,让人不寒而栗。库兹西亚大陆上的每个酒吧里的吟游诗人都会唱诗,其中便有这样一首:图兰巴、图兰巴,放下你的屠刀吧。每个被你焚毁的村庄,都是别人挚爱的家啊。如果把被你喝掉的血泼洒,怕是能染遍库兹西亚所有的沙。如果把被你啃噬的枯骨堆砌,怕是能一直排到海角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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