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科幻小说 > 文明的天梯 > 第二部 霏雨霖铃 第九十六章 制造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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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行品这个概念,在蛮荒大陆似乎是不存在的,周宇认为这个法子可行主要是出于对人性的分析考量。无论是远古时代、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文明社会,人都有需求。这个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摆的很清晰,尤其是统治阶级和上层社会的名流们。

    贵族和祭司们想高人一等,靠的是血缘、身份、人际关系,但人靠衣裳马靠鞍,没有一些硬件相匹配是不行的。就拿薛西斯来说吧,虽然他过了很久的奴隶日子,一旦恢复自由还不是每天把头发梳的苍蝇飞上去都站不住。克里奥佩特拉之所以是埃及艳后,靠的难道不是一身的名牌、万里挑一的宝石和密不外传的皮下金丝植入吗?

    人无我有、笑贫不笑娼,是他们习惯了的主题。老百姓们没时间攀比,都在为了生计而奔波;贵族祭司城主们有大把的银钱,互相之间比的就是贵重品。

    “博拉达,这个计划你可是主角啊!”周宇意味深长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小子虽然折了一条腿,可玩把戏和赚吆喝是他的看家本事,能不能卖的出去就看一代“药王”博拉达了。

    周宇先是让博拉达带人把必要的草药采摘回来,大批量地制作迷幻剂,这种药物是把十多种药材混合在一起,用药引激发三日合成。作为一种慢性药,它的好处是头几次服用让人感觉到耳明目清、活力充沛,就像喝了红牛;多次服用后,逐渐变得呆呆傻傻、语无伦次,跟狂犬病后期的症状差不多。

    大都督让人抓了几只猪,配在猪食里吃下。果然,效果十分明显。到了后期,那些猪猡基本上不吃不喝,痴痴傻傻地坐在圈里,拉撒都不知道了。

    “可是,怎么让人心甘情愿吃掉这药呢?要知道,你要对付的可是五个领主。那城堡是说进就能进去的吗?你当是你宅子里的茅房?”妮卡说话口无遮拦,茅房这词从女子口中说出来怎么听着那么不舒服呢?还是老爷们说出来听得顺耳。

    “情人泪!”大都督一语道破天机。于是乎,在他的带领下,大批量的收集情人泪工作开始了。这东西好喝是毋庸置疑的,更为主要的是产量少、隐蔽性强。据克津说,在伊莱克生活了五十年,从未听说过这种植物和饮料。

    好嘛,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大都督花大力气打造的五支小队整装待发,成败立见。他自己、博拉达、卡兹克、玛夏和班布尔五个人各自带几个跟班。每队一辆马车,车上满满地载着情人草向五城进发。这草摘下来就没有了产出情人泪的功效,但目的并不是让它们继续“流泪”,而是起到说明书的作用。

    “我说,你到底有几分把握?”坐在马车上的妮卡问他,前面不远处就是普兰城。莱哈尔应该就在那里等着砍他这弑子之人的脑袋。

    “说实话,一分也没有。”

    “你!”妮卡气的扭过头去不再看他,让她着恼的是每次与他好好说话,这家伙都是遮遮掩掩,没有一句实话。

    “来,买啊!买啊!上好的香料。泡茶烧菜、沐浴擦身,强身健体、包治百病了哈!”在普兰城里,一个丑的让人不想多看一眼的汉子站在马车上大声吆喝。他早早地进城,在市集上寻了个最扎眼的地方摆摊儿。

    “你这什么香料?”几个姑娘凑上来问。

    “情人草。产自草原腹地,就这一车,多了没有。过这村没这店了哈!老板和小姨子跑了哈,江南皮革厂倒闭了哈!”大都督还是高声呼喝着。

    “情人草,你听说过吗?”

    “没有,你呢?”

    “我也没有。”

    “我说,贩子大哥,这东西真的有你说的那么神?”

    “口说无凭,你试试就知道了。喏,给你一束闻闻!”大都督从车上抽出一簇情人草,这东西一拿就是两根,公母抱在一起,除非扯断了才能分开。

    那几个姑娘轮番放在鼻子下闻了闻。果然,一股沁人心脾的香气直冲鼻腔,闻着十分舒爽。

    “嚼着试试?”大都督又抬了抬下巴颏。

    几人把情人草拆成小块,每人送进嘴里一片叶子,含入口中有如吃了一块蜜糖,甘之若饴。

    “嗯,好吃!”

    “的确是,味道好极了!”

    “老板,你这情人草怎么卖的?”周宇一下子从贩子大哥升级为老板了。

    “这情人草可是来之不易,你知道我采这些经历了多少凶险啊?那家伙是前有追兵后又堵截。。。”

    “行了行了,别自卖自夸了。你就说怎么卖的吧?”

    “一颗金砂一对儿,拒绝还价。爱买不买!”大肚肚眼皮一耷拉,蹲在马车上吹起了口哨。

    “还真是挺贵的。”

    “不过真是好东西。”

    “嘿,还有更好的东西呢!”

    “哦,是什么拿出来看看?”

    “那可不行,太过珍贵。要是万一给碰坏了,你们可赔不起。”

    “切!别摆迷魂阵了,你到底有没有啊!”

    周宇像是被激怒了,他从车里拿出一个精致的水囊。这水囊只有正常水囊十分之一大小。双手捧着放到胸前,生怕掉了、洒了的样子。

    “什么东西啊,神秘兮兮的?”

    “就是,老板你还真能装神弄鬼。”

    “这个啊,是情人草的精华,叫做情人泪。是一种酒,喝下去后能祛除百病、返老还童。”

    “哎呀,谁信呐!别信口开河了!”

    “就是,还返老还童呢?那我喝了还不缩回娘胎里去了?”

    “哈哈哈哈!”

    有人不信,自然是有人信的。尤其是有那一车情人草做说明书,不到半天下来整个普兰城都知道有个香料贩子在市集上摆摊,卖的香料见所未见。尤其是这小子还卖一种酒,贵到飞起,居然要一百粒金砂一瓶。

    常人怎么担得起这么贵的消费,所以普通老百姓大多是不相信以讹传讹的谣言,挤了一个小时凑到周宇跟前,问明了价格后买走一两根情人草。至于那酒,却是大半天连一瓶都没卖出去。

    “失手了吧?要不降降价试试?”女扮男装的妮卡不想打击他,便提出折中的建议。

    “还真别降,咱是来干活的不是来赚钱的。”周宇小声在她耳边嘀咕了一句,继续卖力地卖着草。那一大车情人草已经出的七七八八,就剩下一些品相不好的了。

    忽然远处一阵嘈杂,尘土飞起。周宇噗了几口沙子,抹了抹眼睛才看清来了一票骑士,这些人各个全副武装,一脸凶狠地看着自己。

    “你是什么人,竟敢在这里大呼小叫?”带头的军士捏着手里皮鞭,指着周宇问道。

    “额,小的、小的是个贩子。”

    “贩子,你当普兰城是什么地方?一个贩子在这里大肆叫卖,好大的胆子!”

    周宇从马车上跳了下去,递过一个帛书上面盖着苏威家族印章,他早料定只要是赚钱的买卖,黑白两道立刻就到,比专车来的还快。

    “哦?居然是伊莱克领主的家族纹章。你是苏威城主的什么人?”那带头的军曹语气转软了些许。

    “小的是苏威老爷一个小妾的远方表弟,正巧在草原上觅得一些仙草。于是跟老爷求了纹章,打算赚些银钱回家盖房子、娶媳妇!”

    “哈哈哈!”军曹放声大笑,原来也是一个靠吹枕边风求生的鼠辈。

    “大人,这里有一些仙草,不如拿回去给嫂夫人擦身?”周宇说着,从车上取下一些情人草,用麻布卷了卷递过去。军曹想都没想,接过来揣进怀里。又意味深长地看了看身旁的几个骑兵。

    “哦,都有、都有,几位大人。”说罢,周宇连忙向妮卡使眼色,那妮子十分不情愿地又打包了几份递过去。一阵嘻哈之声过后,几骑扬长而去。

    “你这人真是,有时候看上去刚直不阿,有时候又谄媚卑鄙。做人可以这样子吗?是非曲直不分?”妮卡一边重重地摔着情人草,一边嘟囔。

    “这不叫不分是非曲直,正是因为要分得十分清楚,才会选择应对的策略。人生就像弹簧,该弯的时候不能直,该直的时候不能弯。学会低头,学会示敌以弱,你会少走很多死路。”他知道说这些,妮卡也不见得懂。这都是血泪换来的教训。

    不出大都督所料,临近傍晚之时出现了一些穿着精美、配饰考究的女子前来询问。问的不是情人草,而是掺了药物的情人泪。

    一番讨价还价后,周宇卖出了自己的第一小袋饮料,作价80粒金砂。陆陆续续,又有一些家丁佣人来买。可刚卖了十来袋,周宇就吆喝着收摊了,让妮卡十分不解。

    “没了、没了,要买的明儿赶早哈。还在这里!”周宇扯着破锣嗓子跟后面排队的人说。

    “什么,这就没货了?”

    “也太少了吧?”

    “你小子是不会是看到奇货可居,准备涨价了吧?”

    一阵质疑批判声中,大都督耷拉着老眼皮,一脸包公黑的把车架绑好,推搡开围堵的人群,头也不回地赶马离去。留下一大撮跳着脚骂人的管家、家丁、奴婢。

    连着三天,周宇分批次把带来的一百多小袋情人泪沽清,收获将近一万粒金砂。头天晚上妮卡还问他,为什么要分批出货。这小子贼兮兮地说了一句你不懂,就四仰八叉地睡去。这人精想的是,得给流行产生留一些时间、空间,馒头卖的好不好,完全看你面发酵得怎么样。

    其他四路人马进展的也很顺利,起初五城风平浪静,除了一些常规的军事调动外没有什么异动。可十日之后,变故逐渐显现,应该是药效发作了。

    因为,大都督明显感觉到治安变差了,街头巷尾从井然有序变得杂乱无章,不知哪里冒出来的一群群乞丐流氓整日里惹是生非,不见城防军来处置。

    “走,撤出城去。”周宇紧了紧围巾,带着妮卡和两个奴隶兵赶车出城去了,城外埋伏着自己带来的两个千人队。就等着大鱼上钩后,一举拿下普兰城。

    普兰城王宫内,一群管家丫鬟老妈子脚步急促。这几天不知道怎的,莱哈尔城主和几个贵族不吃不喝,摇头晃脑地聚在一起,围成一圈发愣。据传城防总兵大人更是离谱,竟然夜里走到自家井边失足溺毙了。如此一来,既没有接任者也没有管理层来任命和把控大局,普兰城能不乱吗?

    当兵的也不是傻子,总兵大人和几个千夫长浑浑噩噩如痴呆了一般,谁来指挥日常工作、谁来下达工作指令,更主要的是谁来发军饷啊?于是就有了周宇看到的那一幕,领导不上班我们下面冒什么泡?皇上不急太监更没必要急了。一时间,整个城邦从治安维稳到经济秩序、从命令落实到文件流转,一塌糊涂、焦头烂额。

    周宇折好一个印着鸢尾花的绢帕,放在胸前。大手一挥,两千精骑呼啸而出,向普兰城驰去。

    “下面什么人?”仅有的几个守城士兵哈欠连天,刀都拿不稳了。普兰城只剩下这些还有点儿敬业精神的卫兵在坚守岗位,没有人来换班轮岗,不知道自己还能撑几天。

    “霏琳娜公主惊闻普兰城异变,特遣下官前来查探。”周宇高举着手里的绢帕,那鸢尾花是公主特有的纹章,乃是妮卡送公主出蚀骨森林时按周宇的叮嘱专门索要来的。

    一听说是特使大人,卫兵哪里还敢怠慢。一个面目清秀、文质彬彬的少年快速从城防上攀爬下来。虽然有四五米的高度,可这小子灵活的如泥鳅一般,单凭一根绳索平稳落地,端的是一个行家里手。

    “果、果然是皇家纹章,特使大人请进。”少年查验了纹章并非假冒后,毕恭毕敬地牵着马缰把周宇引入内城。

    “小哥叫什么名字?”周宇居高临下地问。此时,特使大人戴着头盔、围着麻布,城防小子看不出他是喜是怒。

    “小的叫詹索,是城防卫队的什长。”

    “这偌大个普兰城,就只有你个什长来接应在下吗?”头上的特使大人语气中略带不悦。

    “特使大人明鉴,不知是何缘故普兰城里上至城主下至千夫长,一个个如中了妖法一般,不吃不睡、六亲不认,更别说带兵打仗了。小的在城防上连续坚守了三天三夜,也没人来过问一句。”

    “噢?这么说来,你还是有功之人了?”

    “不敢!”一听特使这么说,詹索急忙单膝跪地,一脸的委屈。这特么都什么事儿啊?坚守岗位、所有活计一肩挑的在这里挨骂、担风险,那些回家蒙头大睡、昏天黑地的却落个不闻不问。

    “起来吧,速速带路前往王城。”周宇向前一指,自己拍马先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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