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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胡知县的情报,此时官军已经进入了延长境内,预计在明天这个时候能到达延长县城下,以官军的德行,当晚至少要在县城里吃一顿接风宴,不会立即来攻击王志,所以至多要到后天才会发兵,如果王志待在营地准备死守,要到后天晚上,才会与官军相遇。
但显然王志不会这样做,因为营地没有城墙,而敌方人数又太多,如果在营地外和敌军交战,就算野战胜利,也只能将其击溃而无法全歼,一旦有溃兵趁乱冲进营地,里面的妇孺就危险了。
所以王志不打算放任敌军靠近营地,而是选择在他们行军的路上狙击他们,在野外进行决战。
古代军队,行军扎营都是有章法的,无论是行军还是扎营,一般都会选择有水而且视野开阔的地方,前者原因不消多说,后者是为了防止敌军袭击。
从县城到王志营地这一块地方,最符合这两点的就是营地旁那条延河支流的河岸了,对于军队而言,这种平坦开阔的河岸是最好走的,所以他们一定会走这里,王志决定在距离营地五里远的河边以逸待劳等着他们,寻求决战。
为了将敌方一网打尽,王志还打算派五辆拖拉机,每辆载一个队,组成快速反应部队,在敌方溃败后追击溃兵。
至于为何只派五辆拖拉机,因为王志手下人太少了,这次出战的只有四个连六百人,抽不出太多人。这次王志真的感觉自己手下的兵力有些不够了,如果他手下有三千兵力,哪儿要这么麻烦,直接找上门平推就完了。
定好战略,王志开始行动了,首先是派斥候去县城,盯着那股官军,然后召集营地里所有管事的,把官军即将来袭这事告诉了他们。
“官军不可怕。纵使是他们的兵力是我们的五倍,现在我担心的是我带兵去伏击官兵后,那些新接收的流民会不会乱起来。”王志对新接收的流民不是很放心,要是自己把兵力都带走。他们乱起来就不好了。
“主公勿忧,官军来袭的消息只有我们知晓,我等可以封锁官军来袭的消息。”钟益才建议道。
“那就封锁消息吧,不过以防万一,也要做好平乱准备。你们挑选一些信得过的人,当天不出工,协助留守的部队守好仓库和学校。”
王志命令一下,整个营地就都忙碌起来,谁信得过,谁信不过,虽然早有腹稿,但还是得仔细甄别一下。
在这忙碌中,很快,时间到了第三天。王志带着莉莉娅,坐在仓库顶上,听着斥候带回的消息。
“禀报将军,官军已经出发,正沿河岸行军,向我方袭来。”
闻言,王志立即飞到早已做好准备的军队上方,宣布道:“三到六连随我前去迎击敌军,一二连驻守营地。”
听到命令,早有心理准备的士兵都表现得十分镇定。但脸上的凝重还是少不了的,毕竟这是他们大多数人第一次上战场。
王志做事一向干净利落,宣布完,没有训话。没有誓师,直接就出发了,抵达预定的伏击地点,光明正大地站在河岸上,严阵以待。
而此时,从县城出发的官军正走在路上。一群人稀稀散散的,穿着破烂如乞丐一般,手上武器也是各种各样,有拿大刀的,也有拿木棒的,甚至还有拿扁担锄头的,实在让人不敢相信这股杂牌军都比不上的人竟然是朝廷官军。其实这就是这个时代明军的常态,如果出现一支纪律严明的军马,不用想,绝对是穿越者的。
被这乞丐一般的官军聚拢在中间的是二百余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相比那些破烂如乞丐般的步卒,这些骑兵算是衣着光鲜,手中武器也较为精良,但大多没有着甲。
穿着盔甲的,只有为首几人,其中最显眼的是一骑着一匹枣红大马的高个,外穿山文甲,内衬代表官职的袍服,威武如天兵天将一般,此人乃是延安卫指挥同知吴安,是这支官军的统帅,旁边拥簇着的几个着甲武将乃是本卫千户。
“吴大人,知府和都司大人在城里享乐,却派我等来打流寇,这样一股小流寇,又没甚油水,也值得我们发大军来打,真是徒耗钱粮。”一个千户抱怨道,大军一动,那钱粮便如水一般泼了出去,目标若是没什么油水,本钱都回不来。
闻言,吴同知瞪了那千户一眼:“知府大人有命,就算没油水,你敢不遵命吗?”
“属下哪儿敢。”千户讪笑了一下,又问道:“吴大人可知为何府尊大人要派我等剿灭这股流寇,这延长县令又没上报,实在不合规矩啊,而且正值招抚那王子顺的紧要关头,我们离了延川,如果那王贼有异动就不妙了。”
封建官僚,一般都是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在另外一个县剿贼的知府突然要带兵去邻县打一股并没有被当地知县报上来的流寇,明显是狗拿耗子,让这千户十分不解。
“你懂个屁,知府大人深谋远虑,岂是尔等可以揣测的。”吴同知骂了一句,显然是不想回答那千户的问题。
“大人,听说这股流寇不过三千人,却派我等五千大军来打,是不是小题大做了些?”另外一个千户也问道。
“你们可别小看了这股贼军。”想了下,吴同知还是决定将此中事宜告诉这些千户:“这股贼军虽然只有两千余人,但其中有近千披甲兵,这也是为何知府和都司大人要转来此处剿灭他们的原因。”
“披甲兵,近千人全部都披甲吗?”一个千户不敢相信地问道,他身为朝廷武官,手下的家丁里也没十几个披甲的,一股流寇竟然有近千披甲兵,到底谁才是流寇?
“不光是披甲,还俱是铁甲。”
“吴大人,你是在开玩笑吧!”
如果说之前是不敢相信,现在是直接不相信了,一副铁甲要多少银子,整个延安卫,算上军官,也不一定能凑出五百铁甲兵啊,这流寇哪儿来的这么多铁甲?
因为生产力的原因,在古代,铁甲很难制造,是属于宝物一类的东西,在日本,一副铁甲可能被一些大名当做传家宝,藏在家里供奉起来,即使是大明,铁甲也不是一般人能拥有的东西,百户级别的武官都不一定有铁甲穿。
吴同知冷眼看着诸千户:“开玩笑?不然你以为打这一小股流寇要出动全部兵力?”
“吴大人,你这是害我们啊,对上近千铁甲兵,我们怎么打得过啊!”一个千户哭丧着脸说道。
他这句话道出了众千户的心声,他们对自己的实力还是有些自知之明的,就以他们手底下这些卫所兵,欺负欺负手无寸铁的流寇还行,对上装备精良的铁甲兵,就是他们被欺负了。
“此事你以为我不明白吗,你以为本官会主动请缨来送死吗?”吴同知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诸千户。
闻言,众人立即想起今天临出发前,是这位吴同知主动请缨要领兵的,他肯定不会主动送死,一定有什么法子。
想到这里,众千户镇定了许多,笑着问道:“大人可是有什么破敌妙计?”
“什么妙计,据消息,那伙流寇原本只有近百披甲兵,后来从流民中招收了几百人,发了盔甲武器,训练了不过一个月,这等货色,诸位还怕打不过吗?”吴同知笑着说道。
“果真?”一个千户不敢相信地问道,谁会财大气粗地给新兵装备铁甲啊!
“哈哈,此事千真万确,诸位记得破贼后,一定要活捉贼酋。”吴同知笑得十分开心,如果不是因为如此,他那里敢主动请缨,这次少说也能吞下几百副铁甲,老值钱了。
“哈哈,若真是此等货色,怕是用骑兵一冲,贼军就要崩溃了。”众千户也笑得十分开心,兔子就算穿上铠甲,依旧不会是狼的对手。
就在众人思考着这次要侵吞多少盔甲才合算时,突然传来一阵哒哒地马蹄声,一个骑兵从远方跑来,冲入军阵,是之前派出去探路的斥候。
斥候御马奔至吴同知前方十余米处,吁地一声止住了马,翻身下马,快步跑到吴同知面前,禀报道:“禀告大人,前方五里处发现贼军。”
“有多少人,装备如何?”吴同知问道。
“约摸有五百余人,尽皆身披盔甲手持长矛,在河岸驻扎。”斥候回答道。
“这是在等我们啊,真是猖狂。”
知道自己来袭竟然不据城死守,还敢在半路等着,吴同知感觉自己被轻看了,命令道:“诸军前行,与贼军决一死战。”
两军对决,很多时候都是真刀真枪地打,拼实力,至于什么伏击、偷袭之类的计谋,只能在大规模的战争中才有条件动用,而像这样的小军团对决,想搞伏击和偷袭,你当敌人是瞎子吗?
两方互相发现对方的存在,要不然避开,要不然决战,一般没有第三个选项。
此时,两方都有意寻求决战,一仗击溃敌人,所以毫无悬念地,在一个时辰后,两方人马在沙滩上相遇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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