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穿越小说 > 降宋 > 李煜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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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不知道是怎么就被拉到了李从嘉的院子里,老先生也是,极不情愿的,但李双双非要展示一下自己高超的厨艺,就连张小山买的那条鲈鱼也被李双双“抢”了去。

    院子里依旧很乱,被雨打湿了,又晾干了不少,有些泥泞,搬了两张矮脚桌子拼在了一起,依旧是那些小板凳,寻常高门府贵的人家坐着十分不雅,但他们也都不是什么讲究的人,并不嫌弃。

    茶是老白茶,但却是很名贵的茶,产自闽国福鼎,白茶不炒不揉,最大限度地保留白茶的清香,用水煮了,格外甘甜。

    先前还和李从嘉争吵个不休的老先生,如今却是放下了手中的紫砂壶,小心翼翼地捧起那一小杯有些黄绿的清澈汤茶,在鼻尖轻嗅了一口,只觉毫香清鲜,偏头问道“可是老白茶?”

    “自然,旁人送的,来的时候带了过来,数量可不多,喝一口少一口!”李从嘉还是喜欢这白茶的味道的,还好李双双收拾东西的时候,拿了一罐子的白茶,自然也是柔嘉送的。

    “闽国福鼎?”

    “好像是这么一个地方!”李从嘉挠了挠脑袋,但具体是个什么地方,他也不太清楚,毕竟那一年柔嘉来送茶的时候已经是四五年前的事情了。

    “双儿,这茶送过来的时候,公主是怎么说的?”李从嘉问道,记性还是李双双要好些。

    李双双正在院子摘洗,处理鲈鱼,用袖子擦了擦脸上溅上的水珠,嘟囔到“永嘉东三百里是海,是南三百里之误,南三百里是福建福鼎,系白茶原产地!很宝贵的,送给你品尝,不够了再来问我拿……”

    是的,后面连柔嘉的话,李双双也记得很清楚,嘴里给嘟囔了出来,不过按她的想法,一点点茶叶有什么好宝贵的,人家西湖龙井岂不是更有明,为什么不送?偏要送什么白茶,清淡无味,透亮透亮的。

    “嗯,是这么说的,就是闽国福鼎!”李从嘉肯定道。

    张小山是一个聪明的女子,前些日子就听了许多流言,茶楼里说书传出来的,起先说的是十六年前,六皇子走的时候,没人来送,瞎子老许感慨,故而说了一段,过了两三日,又有传闻说六皇子于十五日中秋夜回了金陵,在一偏巷中住了下来,总之,老皇帝依旧不待见,冷落了六皇子。

    从长安来,也是在中秋那一日搬过来的,举手投足间并不像寻常市井家的,也姓李,住在偏巷中,方才他提到了公主,是长安的公主,什么样的人能结识公主呢?

    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家就是传闻的六皇子一家,也是吴王一家,张小山忍不住又多瞟了李从嘉一眼,可是无论怎么看,她也看不出这个普通,又有些瘸的男子,竟是传闻中的吴王。

    瘸的?好像又是一个证据,六皇子也是瘸的,这是整个金陵人都知晓的,从小就瘸了,是在他母亲死的那一日瘸的,第二年,他就作为质子去了长安。

    自然能感受到张小山的目光,李从嘉摸了摸自己的脸,又上上下下将自己看了个遍,觉得并无不妥,脸上也没有脏东西,衣裳也是好的,便问着“姑娘瞧什么呢?”

    “瞧你是不是传闻的吴王?”老先生吧唧吧唧嘴,又嗅了一口老白茶,抢话说道。

    “这是怎么看出来的?”

    “也都不是什么傻子,公主可不是一般人能见到的,再结合街上传的沸沸扬扬的流言,你不是吴王那是谁啊?”老先生轻尝了一口老白茶,舌尖入味,十分鲜醇,有毫香。

    “哦……看来是瞒不住了!”

    “小山见过吴王!”该行的礼还是要行的,毕竟是个王爵,虽然看上去他满不在意的。

    “嗯,随意些……毕竟是见不得人的!”李从嘉摆了摆手,倒是不想拿吴王的名头做噱头,要不然,又该成了自己讨厌的人。

    “那我以后怎么称呼王爷?吴王殿下?”

    “嘉少爷吧!我只想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少爷,少爷好些!”李从嘉还是喜欢旁人叫他少爷,什么殿下,王爷之类的,太过正式,就连朋友也做不成。

    “分明是个二世祖?不折不扣的二世祖……哎,可悲,可叹,可叹啊!”老先生毫不顾忌,倒是不怕得罪了眼前的这位,正儿八经的王爷。

    “你若再这样说我家少爷,就不给你喝茶,就连饭也没得吃!”李双双撸起袖子,走上前去,指着老先生威胁着。

    老先生赶紧抢过手中白茶,生怕被李双双这丫头给夺了去,“失言,失言,失言了!”

    张小山重新坐下,倒是也不曾想过拘谨,毕竟是李双双请吃饭,就当做是一个朋友宴请了。

    “嘉少爷在长安见过李煜吗?”张小山生怕李从嘉不知道李煜是谁,还把自己那珍贵册子拿了出来,指着署名问道。

    “小山姑娘,我不是与你说过吗?李煜就是一个贪恋美色,无耻至极,一个长在大院里的酒鬼,仗着自己写了些云呀,树呀,花呀,骗了不少的小姑娘!你可千万不要喜欢他!”李双双刚抬脚走了两步,又折回来,鄙夷说着。

    “先前不是说只是有些无耻吗?怎么现在是无耻至极了?你是不是很了解他呀!”张小山抬眸追问。

    “怎么会?只是听说的,听说的!”李双双故作镇静,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摆了摆手,又要去准备做菜了。

    “可……”

    “是有些无耻,我见过,就在长安宫中……身体不好,喝不了太多的酒,三杯即醉,就是写了一些不堪入目的东西……也不知道你们这种小姑娘家家的,怎么喜欢看他写的东西?”李从嘉在一旁叹道,又吩咐李双双赶紧去做菜,不要误了吃饭的时辰。

    听到李从嘉说这些,张小山才没一直抓住李双双而不放,问着“嘉少爷见过他?他生个什么模样,他是个什么性子?家世如何?喜欢什么?讨厌什么……”

    原来张小山已经沉浸到了如此地步,这些年,好不容易才见到一个李从嘉,一个见过李煜的人,她要好好问问,问问清楚。

    “不要急,不要急,慢慢问,只是见过几面,没深交,有些问题可能没有办法回答?他的确长在大院中,他很少出门,生的模样很是招女孩子喜欢,白白净净的,样貌倒也是有七八分的英俊,二十来岁,家中显赫,年纪轻轻就娶了一房,常年混迹在姑娘闺阁之中,方才写出了那些莺莺燕燕的东西来,性子确实有些无耻,但没有那么不堪,至于酒鬼,我倒是没看出来,但酒量确实小……其他的,等以后想起什么再与你说吧!”

    “这不就是一个浪荡公子吗?”老先生在一旁又发表自己的见解,照李从嘉所说,这李煜就是一个家财万贯,每日混迹青楼,喝了即醉的东西。

    “可以这么说!”李从嘉肯定着,稍稍点了点头。

    张小山稍稍眨了眨眼,轻嗅了一声,只觉混沌初开,但又没那么真实,故而微微皱起了眉头。

    “他一定很喜爱自己的妻子,绝不是你们口中的浪荡公子!”这一点,张小山十分确定。

    “晓妆初过,沉檀轻注些儿个。

    向人微露丁香颗,一曲清歌,暂引樱桃破。

    罗袖裛残殷色可,杯深旋被香醪涴。

    绣床斜凭娇无那,烂嚼红茸,笑向檀郎唾。”

    …………

    之后张小山轻吟了一首诗,满目水光,温柔至极,转而说到“我猜这是新婚燕尔的李煜和妻子的日常生活,晓妆只粗粗理过,唇边可还得点一抹沉檀色的红膏。含笑未唱,先露一尖花蕾船的舌尖,于是樱桃小口微张,流出了婉转如莺的清歌。到了场下的酒会,就又娇爽多了。小盅微啜似乎还不够过瘾,换过深口大杯拚醉,哪在意污湿罗衣?最传神的是,笑嚼着红嫩的草花,向心上人唾个不停,李煜很爱自己的妻子,才会做出这般事情来,这首词的词牌名也很有趣,叫“一斛珠”,又名“怨春风”“醉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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