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重返1990 > 第六百九十二章 回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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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了屋。

    李明超忽然感觉全身都轻松了,很奇妙的感觉。

    坐在他们面前的,是李永福和吴慧丽,李明超的亲生父亲母亲。

    但是,现在李明超只能够称呼李永福为弟弟。

    “你真的是我的哥哥啦?”李永福看着眼前的这个跟自己长得特别像的,一见到面就有着一份特别的亲切感的人,心里面是有些相信了的,但是这件事情毕竟来得太突然了,他一下子还没有能够接受。

    “没错。”李明超点点头:“我叫做李明超。”

    “李明超?”李永福念着这个名字,心里面并没有太多的波动。

    如果他知道,在另外一个时空里,是他在未来的第四年,1998年的时候,李明超要念小学了,他才给李明超起的这个名字,那该会是多么令人震惊。

    这个小院子,李明超多少次梦见过,那是他童年里面的一个记忆,后来上了小学三年级之后,就推倒了重新建了水泥楼房,就再也没有见到过这样子的泥砖瓦房了。

    一张简单的八仙桌,几条板凳,还有贴在墙壁上的已经有了些年份的港台流行明星的海报,李明超印象最深刻的是刘德华的那种海报,小时候就很喜欢。

    见李明超发愣,李永福又问道:“你是从哪儿回来的?”

    “爸爸把我送给了隔壁县的一个卖狗肉的家里了,后来他们也不要我了,就把我送到了广东去了,我流浪了一段时间,后来被一个老头收留了,他一直供我上完初中,后来他也去世了,我就一个人留在了汕县。”李明超的这些话,都是他之前就想好了的,就是想要编出一个合理的理由,能够合情合理地跟李永福认亲:“现在我在汕县有了自己的厂子了,这些都是我厂里的伙伴们。”

    李明超接着介绍大刘和马文给李永福认识。

    接下来,李明超要问一个最为关键的问题了。

    这屋院里头,好像少了些什么。

    “家里的孩子呢?”李明超终究还是问出了那句话。

    “啊?”李永福愣了一下,有点儿脸红了,说道:“我们还没有孩子呢。”

    李永福现在是23岁,他结婚了三年多了,但是还没有孩子。

    这剧本不对啊,李明超现在也搞不清楚了,按照计算,这个时空的自己,应该是已经出生了两年多了的呀,为什么李永福会还没有孩子呢?

    难道说,是因为李明超自己已经回来了,所以就导致了这个世界的李永福,并没有孩子?

    有点烧脑,李明超一时半会也想不通。

    听说李永福有个哥哥回来认亲了,河那边的三叔公和几个叔伯过来了,也要凑一凑热闹。

    “我看看,我看看!”那三叔公一进门,就拉过李明超的手,说道:“你这娃的模样,还真是跟永福长得是一模一样啊,大伙们,你们说是不是啦?”

    “是的呢,是的呢!”几个叔伯指指点点的,也在感叹。

    家里来了客人,当然是要做一顿丰盛一点儿的饭菜,但是李永福的这个家里,也算不上富裕,这几个叔伯家里就都凑了一点儿,你拿个鸡,我出个腊肉,就凑成了一桌。

    一家子人忙前忙后的,到了晚上的九点多,才做好了饭菜开饭。

    看到李永福默许是接受了自己,李明超心里面也高兴,他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穿越一趟,竟然还能够给自己那年轻的父亲成为朋友,同样也能够见到自己的母亲年轻时候的容颜。

    要说自己的母亲,吴慧丽,也算的山是棉寨村的一枝花,长得端庄好看,透着一股淳朴的善良。

    “欢迎咱们的明超回家!”

    一桌子人坐在了一起,蹲着开口碗,热情地碰到了一块!

    乡村自己家里酿的米酒,就是香醇,李明超喝得是好生痛快。

    那酒下了肚子之后,三叔公开口了,站了起来,示意大伙安静,然后摇头晃脑地对大伙说道:“其实明超这件事情啊,三叔公我是知道的,当年啊,我那老侄子以文啊,在生下永福之前,确实是有过一个孩子,送给人家了。”

    “为什么要送呢?”众人当然是要问了。

    “问得好!”三叔公一副说书人的模样,说道:“你们这些后生仔啊,就是不知道我们那个年代的艰苦,我们这个地方穷啊,这不那年碰上了我们这边闹蝗灾了么,周边几十公里,都是颗粒无收,没有办法啊,这老侄子才把明超给送到隔壁县去的,就是为了让这小子能够捡回来一条命啊!”

    “哦~”众人若有其事地点了点头。

    反而李明超犯迷糊了,看着三叔公说的真有那么回事的样子,不会自己真的还有一个大伯吧?

    但是李明超想了想也觉得不会,这八成是三叔公这个人喝多了,在这儿净吹牛来着了。

    “好啦。”李明超拉住了三叔公,将他手里面的酒坛子给扣了下来,说道:“这当年的事情,我们就不提了,好吧,现在我能够回来,回到咱家里,我是真心觉得高兴,开心,各位叔伯,还有我的爸爸…我的弟弟和弟妹,咱们再喝一杯吧!”

    李明超差点说漏嘴了,他见到李永福,总是会不自觉地想要喊他一声爸爸。

    可是不能够那么称呼,现在的李明超,看上去是个事业小有成就的企业家了,而且经历的事情也多,磨难都长在了脸上,看上去非常低成熟。

    反而是李永福,才23岁,嫩得出水,还跟一个小少年似的呢,李明超要是喊他爸爸,估计得把人都吓死。

    在白炽灯这昏黄的灯光下,一群人把酒言欢,李明超偶尔会瞥一眼那个坐在他斜对面的女人,吴慧丽,那是他的母亲,李明超记得小时候他总喜欢粘着妈妈,在山头上,在地里边,在田埂延,都是跟着妈妈在干活。

    李明超很想再抱一抱吴慧丽,但是他不能,那毕竟现在的身份是弟妹,在思想还很封闭的这个时代的农村里面,这是不符合伦理的,所以李明超连多看几眼,都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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