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书小说 > 穿越小说 > 秦时:从签到墨家开始 > 无名之辈 第二章 咸鱼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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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宦官离开三公子府后,蒙恬有些担心:

    “公子,您不去宫中教书馆读书写字的话,会不会惹君候生气?”

    “没事啊,从五年前开始,君父根本不用正眼看我,视我为耻辱。

    我这个纨绔膏粱他恨不得我自生自灭,不丢家族的脸面。

    本公子散漫自我惯了,还是让本公子的那些兄弟姐妹们去学习,争相去表现吧,咱们继续喝酒。”

    蒙恬听到三公子嬴天此言,不再劝说,喝了一盏酒后,满脑子都是想着三公子去封地的事情。

    三公子被封为咸阳城主,遥领咸阳,这妥妥的是一城之王。

    况且三公子不是嫡子,按照秦律,成年后必须要去封地就职。

    到时候如果能跟着三公子去咸阳,统领一城兵马,可统帅兵马,建功立业。

    蒙恬从未想过追随世子嬴荡。

    他是蒙骜的孙子,蒙武的儿子,将门世家,将门虎子,多少人看着呢,

    必须战功赫赫,光宗耀祖!

    世子嬴荡,一个喜欢天天和大力士角力的嫡出长子。

    如果跟了世子嬴荡,整日在庸城跟大力士角力?

    当蒙恬是耕牛吗?

    跟酸腐文人吟诗?

    当蒙恬喜欢附庸风雅?

    这不是蒙恬所追求的。

    蒙恬的理想是驰骋沙场,像父亲爷爷一样,带兵打仗!开疆扩土!

    如果跟着三公子嬴天去了封地咸阳,可以提前带兵,笑傲沙场。

    一旦有战事,建功立业不在话下!

    这便是蒙恬想追随嬴天的根本原因所在。

    只不过三公子嬴天为何要藏锋自堕呢?

    蒙恬看着只愿酒色,不愿意入宫去教书馆读书的三公子,若有所思。

    咸阳城主是什么职位。

    蒙恬十分清楚,这是咸阳的无冕之王,苍天之下,万民之上。

    统帅一城的军政大权,甚至可以招募亲兵。

    只要有钱有粮,任意圈养兵马,一万至三五,不在话下。

    若是跟随三公子前往咸阳,统领咸阳所有兵马,那也能让祖父蒙骜高看一眼,不辱蒙家威名!

    蒙恬幻想未来,不禁豪情万丈,端起酒盏,一饮而尽。

    小宦官入宫之后,替嬴天哄骗了一番,负责教授公子功课右傅(二师父)商鞅无奈苦笑。

    “这小子又不来,还真是暴殄天物啊。”

    众多公子之中,他最喜欢嬴天,偏偏三公子嬴天,次次不来……

    在商鞅看来,众多公子娇生惯养,趾高气扬,总装出一副王孙公子的派头。

    脱离百姓日久,不懂得礼贤下士,唯独三公子,虽然次次不来,却从未瞧不起过任何一人。

    上至君侯大臣,下至黎庶黔首。

    商鞅对五年前的一件事情,记忆犹新,三公子与世子嬴荡在教书馆一同做功课。

    端墨的宦官脚下不稳,世子嬴荡的手臂又碰到了宦官,一盏墨全洒在世子身上。

    世子嬴荡穿的锦袍乃是楚国吴丝所做,秦候之下,仅他一人可穿,以显贵重。

    如今墨洒半身,衣脏不洁,宛若囚服,世子大怒,当下便要斩了宦官。

    三公子却拦下世子:

    “一件衣服罢了,脏了洗洗便是,何必为了一点小事,便要人性命?”

    当时的场景,商鞅看在眼里,心中感慨。

    “有容人之量,确系枭雄之姿,若论真心贤德,万千个世子比不上一个三公子……”

    虽然后来嬴天经常不来,但是在商鞅心中,三公子始终是他最看好的公子。

    这些王孙公子素来是不喜欢读书,大多数来都是为了在秦候面前表现一番,并非真心为了学本领,商鞅有一种对牛弹琴的感觉。

    夜幕降临。

    蒙恬酒足饭饱,走出了公子府:

    “三公子,明日我会邀白起,王翦,司马错来喝酒,公子可要备好酒菜……”

    “若叫别人,你也别来了……”

    嬴天拒绝的声音从公子府里传来,蒙恬不以为意,上了车辇打道回府。

    蒙恬离开不久……

    刷刷刷刷……

    突然出现在了三公子府里突然出现了一道道隐没在黑暗中的黑衣人。

    这些黑衣人单膝跪倒在嬴天的面前:

    “启禀尊主,罗网上报,娄烦已灭……娄烦王被杀,只余百戎其他几个部落……”

    嬴天翻看着他们递交的密信,蒙恬在时的放荡不羁,已经彻底消失,取而代之的是霸道威严,一言落下定万人生死的威严霸道。

    嬴天穿越到秦国五年。

    这五年来,嬴天一直在表演,积攒势力。

    嬴天暗中壮大墨家势力。

    罗网的力量遍布七国乃至百戎。

    虽然只想躺平,混吃等死潇洒一生。

    但是在如今乱世之中,不是他向躺平享乐就能如意的。

    秦国君候三公子,已经成年,那便对世子在内的很多人造成威胁。

    故此,保护自己的势力还是要越多越好。

    要不然,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做的不错,退下吧。”

    “谨遵尊主号令!”

    罗网杀手消失在了夜幕之中,三公子府内,依旧静如平湖。

    嬴天依旧是秦国的三公子,不喜欢抛头露脸,只喜欢饮酒作乐自甘下流的咸鱼公子。

    庸城后宫。

    母仪殿内。

    母仪殿是秦候大夫人芈八子寝宫,芈八子并未睡下,她也听说了娄烦覆灭的消息。

    这本来是一件大喜事,可是,当她听闻娄烦部不是被嬴疾所灭后,也是吃惊。

    秦国境外竟然有一股势力,比秦国军队还强。

    这对一国之君来说,绝对不是什么好事情,毕竟这股势力无法掌控在自己的手中,就如同一柄高悬的利刃,随时落下。

    “启禀大夫人,商鞅先生派人送来上个月众位公子所写的文章评定。

    咱们家三公子又是优等……”

    “又是优等?不是说天儿经常不去教书馆学习吗?”

    大夫人芈八子从宦官手中的托盘里,拿出了公子们所写的文章书简,世子嬴荡和爱子嬴稷的文章,都是在教书馆中所做……

    大夫人芈八子拿起几卷文章之后,对比了一番之后,嫉妒发笑。

    “这个商鞅老头,无端的偏爱天儿,这文章哪里是天儿能写出来的?

    分明是法家大贤商鞅他自己所书!且看这字迹,严谨厚重,工整美观,分明是商鞅的字,哪里是天儿的字?”

    送来文章的宦官开口说道:

    “启禀大夫人,小的来之前,商君与小的说,一个月前,三公子喝的大醉匆匆而来,急着回府邸。

    故此文章请商鞅师父代笔所写,但是内容,却是出自三公子之口……”

    大夫人芈八子听闻宦官此言,凝神又对比了一番,摇摇头道:

    “分明是这个公孙老头私心,偏爱天儿,天儿怎么可能写出如此惊骇世俗的治国之道?”

    这卷文章之中,写了治国十二策,富国篇四册,富民篇四册,强军篇四册,最后一句点睛之笔,乃是变法强秦,生死相扶!

    这样的治国之策,怎么可能是一个沉湎酒色的少年所写?

    分明是商君老头,为三公子所写……

    大夫人芈八子想到这里,心中暗道:

    “天儿已经成年了,按照秦国律法,该去封地就职。

    天儿五年前性情大变之后,整个人颓废堕落。

    这样下去是不行的。

    该让天儿外出历练一番,打磨打磨。

    不能再继续堕落下去了。”

    大夫人芈八子锻炼打磨嬴天的心思,嬴天现在担任着咸阳城主之职,遥领咸阳。

    几个月来,却并未亲自前往过咸阳,无法切身的体察民情,如何知道民间疾苦?

    重要的是世子之位只有一个,而秦候正值盛年,子嗣众多,世子已立,但仍有变数,少一个对手,亲儿子嬴稷便多了一点机会。

    有时间的话,与君上商议一番。

    早在两年前,秦候和大夫人芈八子便有历练公子的心思,所有的公子都要去封地,为秦国镇守疆土,除了世子嬴荡留守庸城以外,其他的公子,都要进行历练才好!

    大夫人芈八子看了看天色:

    “你派人去三公子府邸,要见到三公子本人。

    就说本宫对他下的命令。

    不准再饮酒,就跟他说,该当个秦国热血男儿为家国做事了。”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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